如果真是BH公司艺人部随随便便的一个部员面试自己,然后随意地交给自己一份合约,那方程反而会毫不犹豫地就放弃与BH公司进行签约。
就像一句话说的:成名要趁早。
明星大多都是吃青春饭的,年轻的时候也最容易走红。
韩国本土娱乐圈市场狭小,竞争激烈是出了名的,如果艺人不跟一家看重自己、准备力捧自己的公司进行合作,而是随随便便地签约了一家不重视自己的公司,那就是在浪费自己的青春,浪费自己的职业生命。
考虑清楚这些之后,对是否与BH公司进行签约,方程最终下定了决心。
既然已经决定要与对方进行合作,那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合约的问题了。首先在签约年限上是肯定不能签七年的合约的,七年时间太长了,风险太大,等于是把自己完全地绑在了BH公司身上。但年限的问题从今天金胜旭同意自己把合约拿回家来看,应该是还有商量的余地。
那么剩下的也就是关于合约是否存在有漏洞这个问题了。
以原身原来的人脉来看,李宣美是唯一跟娱乐圈挂着钩的,但她以前也只是一个女团歌手,听她之前好像说过跟JYP签约的事情,当时似乎也不是由她自己做主,而是由父母帮她把握。这样说来,找李宣美询问合约漏洞的事情好像也没什么用处。
那么刨除了李宣美之后,也就只剩下了一个办法。
专业的事情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士,有关法律条款,合约漏洞的问题,最好还是找一个专业律师帮忙查看,查漏补缺。
想清楚这些,方程开始考虑如何找一个了解经纪合约的律师的问题。
正在方程默默思索时,脑海里突然响起叮的一声,一个文字虚拟框忽然浮现在眼前。
“不会飞的鸟:宿主,没想到你的脑回路竟然如此清奇,一炮泯恩仇?哈哈哈,我是彻底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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