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明星剧组之类的来说,狗仔一向是让他们觉得困扰但又无可奈何地存在。
因为诸如偷拍一类的事情,并没有特别相关且明确的规定来限制,来惩罚;如果按照一些相关的程序走有可能很费事费力,最后还只是让人家损失点皮毛。
所以多数时候,无论是明星或者剧组之类,采取的都是严防死守。即便是有被偷拍的,也多半忍了。计较起来,人家的公众形象,时间什么的...
得不偿失。
但这一次,这么大规模的偷拍泄露,张伟平是真的怒了。更怒的是,这一个杂志主编所谓的四点声明:
说的是第一,我们搞《十面埋伏》的时候从未通过任何不法手段获取任何相关图文资料,也就是说没有违法你不能告我;
第二,我们除了把这个拿来做新闻报道之外,没有做其他的,有没有出售,也就是没有商用你不能告我;
第三,这个报道是负责、公正的,并无任何扭曲、丑化的,也就是不存在诽谤之类你不能告我;
第四,对于你张伟平先生对我们杂志的不实指责,本刊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啪啪啪!
林浩都他妈忍不住要拍手,这是真的牛批。偷拍了剧组的照片造成几千万制作成本电影的泄露,然后这个杂志还要反过来,牙尖嘴利来一句:
你要告我们,我们还要告你呢!
...
即使到了对方反驳你说的不对,多数情况下国内对于这些都是:你可以反驳,我也可以坚持。
但反驳不等于反击。
反驳是我认为你说的不对,反击是我要反过来打你。
“我***!***你**!*你***!”
“嘭!”
“...”
骂声砸声喘气声,声声入耳啊。
林浩站在门口,本来打算敲门也是停了下来。至少他,是很少见制片这么发火。
张伟平是个商人,在《我的父亲母亲》与林浩还算和谐的相处之后主张《英雄》不用林浩,对他在《十面埋伏》的片酬不满,林浩《逃出》爆了他又利用林浩进行一些炒作,就知道这个家伙也是见惯了江湖风雨。
但这次气成这样,少见。
也不难理解:
本来这事就不算小,但也可能最后草草收场,甚至私下和解——毕竟之前的北影厂工作人员,也是喊着“水落石出”。然后二十多天过去了,没啥。
可他不能跳你懂吗?
...
在这些手握大权的人眼里,有一个概念,叫只要我想。
为了这事情和他计较,不值得。
但只要我想,他这个小小记者,它一个7月份创刊的杂志,我要收拾他/它不是一只手的事情?
他的正常操作不说多卑微求原谅,甚至前面三点嘴硬反驳,说“我没错”可能都没啥,因为你只是在为自己开脱。
最后那句相当于“你才错了”...
才是关键。
这就好比大佬认为一只手能捏死的报纸,它只是嘴硬说我没错也就罢了。结果人家反过来嘲讽,我要还捏死你呢。这就一下子打破了大佬的优越感,上位感。或者就叫:挑战大佬的权威,权利。
这是大多数上位者都不能忍的,所以必须证明自己的权威。然后告诉他:
我,就是能捏死你,你呢?
这时候,事情就已经不是关于嘴炮对错,而是已经变成权威的事了。
...
但这些人也还是狡猾的,不会一直犯错。
四点声明发得硬气,然而...
当天晚上,这个声明的主编立刻打了电话,向《十面埋伏》投资方和制片方表示认错、道歉,并于次日亲自登门“负荆请罪”。
哈,又是一个大反转。
这东西都还没过一天呢,当晚上就来电话了。见风使舵,真的是一流。并且人家还表示:“当面道歉、认错外,还要以文字的形式在《明星BIGSTAR》上公开致歉并说明事情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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