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君临城吟游诗人的巴克斯特走到了威尔身边。
他的舌头被乔佛里下令割去,并不能言语,但是他的手较之以往都要灵活许多。
拿起他的琴,巴克斯特弹奏了一小段小调。
这是守夜人内部常常用来哼唱的小调《我们应该去》
并不是什么名家作品,不过是守夜人之间聊以慰藉传唱一小段曲子。
歌词与歌曲都显得极其明亮简短而欢快,但却是唱的内容却有些严肃深沉,主要是鼓励守夜人并肩作战,抵御暴风雪和长城以北的敌人,以此曲赞颂这种无畏精神,同时也常用于巡夜的守夜人解闷提神。
有些残破古旧的琴声流淌出明快的节奏,不禁让大部分的在场之人想起了歌词。
[铛——我们是守夜人]
ta-ta,we,the night watch.
[铛——我们应该去那]
ta-ta,there we show go.
[铛——那里危机四伏]
ta-ta,it's full of dangerous.
[铛——但我无所畏惧]
ta-ta, I do not fear.
[铛——任他狂风暴雪]
ta-ta,let it storm.
[铛——我们兄弟并肩]
ta-ta,we got your back
[铛——我们是守夜人]
ta-ta,we,the night watch.
[铛——我们向死而生]
ta-ta,we living and fag death
[铛——我们应该去那]
ta-ta,there we show go.
……
巴克斯特放下了琴,他在守夜人军队里虽然偶尔也会因为口不能言遭到一部分人的耻笑,但是私生子的确也让他受到另外不同程度的欢迎。
“如果巴克斯特去的话,那么我也去,黑城堡没了酿酒师,以后的日子会很无聊。”
“赞成。”
……
渐渐的,约有五六十人的队伍站定。
艾里沙爵士看着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冷着脸说道,“你们的死黑城堡不会负责,但是你们如果做了逃兵,黑城堡会负责让你们死。现在滚吧。”
城门大开,五十余人向着临冬城一骑绝尘。
……
琼恩骑着长夜,纵横在天际,一人一龙看起来无比地潇洒。
但是琼恩却觉得形式并不乐观,他有些许无措。
如果只是他一人,他并不会有任何害怕,反正有龙,烧就对了。
烧不动了,骑上长夜,跑就对了。
但是,当他有了要保护的人,就会不得不瞻前顾后,束手束脚。
他更不可能面对着临冬城这个充满回忆的地方,满不在乎地对着长夜说,“烧光吧没关系。”
“或许我应该逃回潘托斯去。”琼恩这样嘀咕着,但是却离兰尼斯特的百人精兵队伍越发接近了。
他对詹姆敌意并不深,尽管他是乔佛里的生父,而乔佛里又杀害了琼恩视作生父的奈德。
但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虽然在他原本的世界里,每一个熊孩子的背后可能都有熊家长,不过在这个世界里,这个理论并不成立。
尤其是,过了最初那难以遏制情绪的阶段之后,在罗伯带领北境全民起兵之后,他的仇恨,反而就冷静了下来。
当然,或许与他获取了三眼乌鸦的绿之视野也有一定关系。
这种视野让他看到的东西太多,而越发冷静,或许终有一日会让他渐渐丧失现有的愤怒、悲伤、失望等人类特有的情绪,届时,他应该也会如三眼乌鸦一样,被困在某一株硕大的心树躯干之中,用上百上千年去等待下一个继承人。
想到这里,琼恩忍不住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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