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让加里·库尔茨为命运影业注册子公司命运音乐恶心华纳的同时,在史蒂文·斯皮尔伯格的穿针引线下,命运影业也和哥伦比亚影业达成了合作共识,双方会共同投资拍摄《异形》这部电影。
理由也很简单。
一来,是伊森从一开始就没想着要自己一个人捣鼓电影,在光明正大的注册影业公司时,那就是对外释放善意的讯号,让那些想要和自己合作的六大明白,他伊森·琼斯有项目,欢迎各位过来问询。
做人可以嚣张,对敌可以残忍,但别引起行业公愤是吧?
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把敌人搞得少少的,这句话在哪都适用。
二来,是他更加清楚,好莱坞是一个和传媒行业深度绑定的地方,阿美利加各大广播电视网最初播放的娱乐节目,那就是好莱坞公司的电影,之后为其打造的电视剧,脱口秀,那也是依托好莱坞而存在的,这是华纳的主场,想要避免禁言惨剧,那就得和其他公司合作。
就拿他最后选择的哥伦比亚影业来说好了,这家公司和CBS,也就是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那可是有着几十年的合作关系,自四八年开始,双方便合作成立了一个电视节目制作公司,为CBS单独制作电视节目。
虽说双方的合作只持续到了五一年,因为CBS内部权力纠葛的关系,他们从电视公司里撤资了,但那家电视节目制作公司至今依旧存在,并一直为CBS供货,到了一九七四年,又改组成了哥伦比亚影业电视集团,继续在为CBS提供他们需要的优质节目。
当这种经历了三十年风雨的合作摆在那儿时,哥伦比亚影业自然就成为了命运影业最好的选择,双方有直接的利益纠葛后,在合作结束之前,伊森就都不用担心自己会被媒体莫名其妙的禁言了。
而有关合作协约的具体内容嘛……
那都是按需分配。
责任上,命运影业和哥伦比亚影业五五出资,均担电影的所有制片成本,后续宣发方面则由哥伦比亚影业全权负责,但这其中并不包括可能存在的电子游戏宣发事宜,哥伦比亚影业无权要求伊森制作游戏配合宣发。
权益上,两家以制作方的身份平分电影的票房分红,同时,因为哥伦比亚影业担有宣发重任,所以他们会在院线所给的票房分账下来后,先行抽走总票房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宣发费用,而如果电影最终走向了全球发行这一步,那么海外的宣发抽成则为最终回笼的海外票房的百分之二十五。
除此之外,哥伦比亚影业还拥有《异形》电影的下映售卖权,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公司和高级场所的打包购买,录像带的对外销售,付费有线电视网、普通电视网、地方电视频道的版权售出,以及可能存在的电影配乐的专辑销售,在这方面,哥伦比亚影业会抽走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作为销售提点,剩下的百分之七十再由命运影业和哥伦比亚影业对半分。
最后,哥伦比亚影业还拥有《异形》这部电影未来二十年的影院播放权,下映售卖权,若是没有单一项目的法律纠纷,到期自动续约。
说实话,当伊森瞧见这样的合同时,他整个人都是惊的。
他知道好莱坞的发行方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但没想到这些家伙抽成竟然这么狠,北美的宣发费用为总票房的百分之二十?海外的为归拢票房的百分之二十五?这尼玛和抢劫又有什么区别?
更重要的是,电影下映后的售卖有什么难度吗?如果一部电影的票房很棒,那在进入录像带市场之后,一定就会受到民众的举手欢迎,反之亦然。当这种正向循环出现后,哥伦比亚影业还要在这方面抽走百分之三十的销售提成?这尼玛就有些离谱了吧?如果这上面的费用是将录像带送到各个地区的销售站点,那他命运游戏也能做啊!
他们自己就有车队!
但当小斯和小卢表示,这个合约已经比九成九的好莱坞电影合作要好时,伊森也就让加里·库尔茨找律师审核了下合同,确认无误后签了。
至于好在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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