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卢卡斯愿意让伊森为自己的《星球大战》做一款电子游戏,而伊森也乐得接手这个合作,那么接下来,大家便坐在一起拟定合同了。
卢卡斯影业无条件的将《星球大战》的游戏开发权授权给命运游戏,虽然在授权上无时间限定,但命运游戏也不会无限制的保留游戏开发权,因为双方约定了制作次数,即‘一款’。
在命运游戏推出的电子游戏上市后,开发授权将会自动终止,命运游戏自动获得已发售游戏的全部版权,同时,也只能对已发售游戏进行问题上的修复和贩卖,不能再以《星球大战》的名义开发其他游戏。
由于《星球大战》电子游戏算是电影的软广,所以命运游戏需要在电影上映之前完成对电子游戏的制作,而电影上映的时间则由卢卡斯影业和福克斯影业共同决定,初步定在今年五月份。
当然了,大家也清楚,临时赶制的确有些为难人,所以在拟定此条款时,伊森也争取到了议时权,命运游戏会在原则上配合福克斯影业的宣发计划,但如果游戏真的无法再三个月内做出,那么福克斯影业也要给予他更多的研发时间,只要他们命运游戏在业内正常开发时间内,也就是六到八個月内做出游戏,那都不算违约。同时,伊森还提出要求,在游戏制作的期间内,《星球大战》不能上映。
对于这种附加条款,福克斯影业思考了一会儿便同意了。
毕竟,是他们想要蹭伊森的热度。
除此之外,伊森还在拟定合约时表示,为了配合电影宣传,所以命运游戏在制作游戏时,有权使用电影里的各种配乐和角色及地名名称。
至于费用嘛……
则由电影制作方承担。
关于这一点,卢卡斯觉得很合理。
如果游戏展现和电影内容不一致,那这还叫个屁的宣传啊!
除了这些以外,合同上还有衍生品开发的约定。
不得不说啊,卢卡斯那就是好莱坞电影里最会赚钱的人,在电影没有上映之前,他就已经在思考IP的价值了,而在他和伊森的约定中,命运游戏不享有《星球大战》这款电子游戏的衍生品开发权,即伊森不能以《星球大战》的名义进行服装,饰品,玩具等方面的开发。
说实话,当这一条款出现时,伊森的心里是毫无波澜的,他从来就没想过,要吞下《星球大战》这个IP。
但即便如此,他的心里还是存有疑惑的。
因为他不清楚,卢卡斯到底是怎么做到上一秒还在和自己称兄道弟,下一秒就在这儿商谈利益了……
这兄弟做的,也太特码的表面了吧!
似乎是看出了伊森的疑惑,于是卢卡斯便主动解释起来。
“噢伊森——我真的不是在针对你——而是《星球大战》的周边开发权已在我们认识之前就被我卖完了……”
“《星球大战》的玩具已经在做了……”
“《星球大战》的衣服也已经生产了……”
“所以……”
“福克斯才会因为我的电影展现而暴怒……”
卢卡斯无奈的冲着伊森笑了笑。
而福克斯那边的人则是认真的点了点头。
‘???’
这一席话听得伊森呆住了。
他是真的没有想到,卢卡斯竟然能自我感觉良好到这种地步啊!
电影还没上映呢,周边就已经开始卖了?
这到底是自信啊还是自负啊?
伊森想不明白。
但他并没有纠结,而是笑着道:“没关系,这本来就是你的电影。”
或许是因为卢卡斯和福克斯都有一种把《星球大战》这匹死马当活马医的意思,所以在商谈合同时,双方在权力条款上决定的很快,而在利益分配上嘛,他们更是大手一挥,啥都不要。
三方不就任何收入进行拟定,游戏赚到的钱归命运游戏所有,电影赚到的钱则按照发行和制作的好莱坞规矩,由福克斯影业和卢卡斯影业自行商谈,三方不存有任何的连带利益。
当此合同签订后,伊森那悬着的心也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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