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伟是辞县红云大道三段这一带非常有名的地痞混混,比叶黎大两岁多,年近二十,长得魁梧挺拔,相貌相当清秀敦厚,而且追赶时尚,染了黄发,刘海飘逸,穿着上更是簪星曳月,光鲜明亮。
叶黎是男生,对同性的审美没有太过明确的认知,只将它大概分为两类:丑和不丑。
他认为自己是不丑的那一类,而相貌上比他难看的,都属于丑的那一类。他一向不愿意承认别人比自己帅气,所以他总觉得别的男生大多都奇丑无比。
然而丁伟是一个例外。
叶黎也曾暗自定睛打量丁伟,试图从他脸上找出些许瑕疵,些许不协调,以证明他也不如自己帅气。
最后叶黎无奈承认一个事实——丁伟非但属于不丑那一类,而且还是那一类中的佼佼者,可谓“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只可惜这样一个高高帅帅的年轻小伙子,早早辍学,还满心叛逆,拒绝找工作,拒绝相亲成家,像寄生的水蛭,无休无止汲取他父母的血液。
如果仅仅是这样,他只能算一个不成器的人,还称不上社会败类。
然而他除了不学无术,游手好闲,还喜欢拉帮结派,成天呼朋引伴,招摇过市。拿着他父母的血汗钱肆意挥霍,隔三差五打架斗殴,不是被人打伤进医院,就是打伤别人赔钱。久而久之,派出所好像成了他的“第二个家”,所里的民警多次口头教育他,甚至将“以德服人”视为处世准则的所长都亲自出动,耐心地与他讲道理,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劝他早早悬崖勒马,可惜没用。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丁伟的本性大概就是好逸恶劳,好吃懒做,而且喜欢惹是生非。这是他脑中根深蒂固的劣性,如果他自己不醒悟,没人能说服他。
于是丁伟的父母日夜忧叹,时常以泪洗面,逐渐憔悴苍老。原本二老都不到五十,却都满头花白,步履蹒跚,像极了年近花甲的老人。
叶黎认为,如果丁伟稍微踏实一点,听他父母的话,找一个工作,再凭他的相貌去相一个媳妇,平平静静过日子,也是非常幸福的事情。
事实是,丁伟成了这一带小有名气的流氓,手下有一大堆称他为大哥,对他唯命是从的小屁孩——叶黎就是其中一个。只不过叶黎脑子比较机灵,很懂拍马屁,舌灿莲花,经常把丁伟吹上天去,所以他深得丁伟的喜爱,做什么事情都叫上他,两人几乎近亲到了形影不离的程度。
叶黎知道,丁伟早已无药可救,因为他曾花言巧语诓骗过一个高二的女生,把人家的肚子弄大了,非但不想办法解决问题,反而对女生破口大骂,说她是不知廉耻的骚货,是她勾引他上床的。
莫非他不知道,他已经成年,而那个女生还未成年。如果女生狠一点,把他送进黑压压的牢房也是有可能的。
叶黎猜测,丁伟是笃定那个女生不会告他。因为她喜欢他,不忍心对他这么绝情。所以他可以免费挥霍她对他的感情,玩够了就做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从容抽身而退。
叶黎觉得,自己虽然也是一个混蛋,但绝对没有混蛋到对与自己曾同床共枕的女生如此不负责任、如此恶语相向。
况且那个女生还那么喜欢他。
虽然叶黎未曾碰过任何女生,不明白这其中的门道,但他依旧如此深信着。
今天丁伟提及十五中那个仙气氤氲的美少女,叶黎动了心思。
叶黎用脚指头想便已知道,丁伟嘴上说把那个女生约出来尝尝味道,其实并没有用强的打算。这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他的色心还没有强大到足以驱使他强奸在校女生;其二是他对自己的相貌很自信,他只需在她面前装模作样,稍微展示一下自己的飘逸风度,俘获女生的芳心,后面的事情自然而然水到渠成——重要的是事后还不用负任何责任。
叶黎注意那个被人唤作仙女的女生很长时间了,她美丽、端庄、大气,而且有思想、有智慧、有主见,行不苟合,决不被俊逸的皮囊蒙蔽双眼。
毕竟十五中除了盛产美女,其中帅哥的数量也相当可观。这些帅哥里面,试图追求她的人可不少,但却没有一个男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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