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过白天一整日的闷热,总算盼到了太阳下山,晓月一家吃过晚饭已是七点。收拾完家务,晓月用电饭煲胆装了满满一煲的红烧虾尾和卤毛豆去找柯红。
乡村的早晚仍有几许清凉,饭点过后,四处是手摇蒲扇、散步聊天的老人,和追逐嬉闹的孩子们。晓月沿路招呼乡亲们尝尝卤毛豆,享受着大家的夸赞,心里美得不行。
柯红也刚吃完了饭,这会儿正在往屋外搬凉床和凉椅。看晓月端了好吃的来,便又回屋去冰箱端出一锅糖水说请晓月喝王老吉。
晓月和柯红脑袋抵着脑袋,撅着屁股坐在柯红家的小板凳上吃卤毛豆。所谓糖水是柯红煮的一大锅“蛤蟆衣”水,清亮亮的深褐色茶水,加了许多糖,放冰箱冻凉了,喝起来和“王老吉”一个味儿,滋溜滋溜的。“蛤蟆衣”是乡下的一种草药,贴地长着,有清凉解毒之功,常被采来晒干了备用。煮出水来不光颜色、味道和王老吉一模一样,本身也是下火的良药,乡下人口舌生疮便抓一把晒干的“蛤蟆衣”来煮水,喝几天就好了。或者是小孩儿家生了腮腺炎,便在晚上睡觉前,用酒和上燕子窝的泥,糊在患处,再连喝几天这“蛤蟆衣”熬的水,便很快痊愈。不打针、不吃药,“蛤蟆衣”一喝病全消。
吃毛豆小龙虾总归不太斯文,晚饭的时候因为秦军在,晓月多少有点害羞,不敢放开手脚吃,便并没有吃太多,这会儿可就顾不得那这么多了。毛豆壳被秦军用剪刀细心地剪掉了头尾,不知那家伙用了什么香料和许多的朝天椒,卤得鲜香美味,豆子一抿就烂。小龙虾尾更是香辣入味至极,又没有了大虾头的累赘,一口一个,丢嘴里嗦完了汤汁儿再咬出虾肉,那叫一个鲜美。两丫头一边用手慢慢剥着吃,一边侃大山。不一会儿功夫便吃得满手红油,嘴唇也被辣得通红,刚好就着桌边的冰糖水解辣,这下倒也不怕上火了,可以敞开了吃。
“真有味!高,实在是高!你家秦军这手艺不是盖滴!”柯红吃水不忘挖井人,舔着手指称赞着。被晓月用胳膊肘重重拐了她腰窝一下,逗得她一阵狂笑。“下午该抓你去跟我钓虾、刷虾壳子,几大桶刷得累得我要死,你尽吃白食!”晓月瞪着柯红道。
“我靠,你可拉倒吧。我才不要去当电灯泡。你可真有口福啊,哪辈子修来的?我怎么就没找到个厨师啊?苍天哪,赐我一个厨师吧?”柯红夸张地伸开双手,满脸妒忌地喊。“是是是,还不就是看上了他这点手艺,才答应他的吗?”晓月敷衍道,她早已厌烦死了每天煮饭烧菜的任务,厌烦这熏人的柴火大锅灶。可事实何止是这锅灶令她厌烦啊?
这村庄、这田涧一切的一切,都让她厌烦。春播,她害怕水田里的吸血蚂蟥、恶心那将手指头泡得皱巴巴的臭稀泥;秋收,她痛恨那刺人的麦芒,弄得自己浑身发痒。更不消说还有那似乎永远也割不完的稻子、摔不完的稻粒、捡不完的豆子、刨不尽的野草……她粉红的手掌已被磨出了七八块大茧子,手背的皮肤也开始变得粗糙不堪。香喷喷的少女眼看就要变成满身汗臭的农妇,她急不可待地想要尽快逃离这沉重的劳作。
晓月是谷家的长女,得了父亲的遗传,足足一米七的高个儿,梳着两条齐肩短辫,身材微胖,幸运地长了一身晒白皮——人家姑娘是一晒就黑,她却越晒越白,有时被晒得厉害了,也只是皮肤变得粉红,过后也不像常人一般会由红变黑,依旧是那么雪白。晓月自小不爱读书,不似弟弟一鸣那样聪慧。勉强上完初中,便一直在家务农。和一群村姑走在一起,活像鹌鹑蛋窝中的一粒鸽子蛋。
柯红比她小一岁,是她同班同学,两人从小一块儿上学,又一块儿辍学务农。柯红皮肤偏黄,个子矮小,五官却生得很是秀丽,剑眉杏目,一把大辫子顺着脖颈垂到胸前的腰际。在柯红眼里,晓月就是这村里的金凤凰,嫁个城里人算什么?嫁个厨师算什么?就算嫁个城里的公务员也是足足配得上的。自己就没这么好命了,爹妈没生个好皮囊,个子又小,只期望以后能找个勤快又能干的后生,家里条件再稍微好点,就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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