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欢半俯半坐偎在他膝头,那酸甜融合的滋味灌入喉间,恶狠狠道:“酸,酸死了!”
“一文钱一串的冰糖葫芦,可不算便宜呢。”如意眯着眼,“只能委屈公主,与小人一起分了它。”
清欢咬着唇,警惕地往后倾,“本宫不要了,大人自己享用好了。”
如意愉悦地笑,吻住清欢捂着唇的指尖。
清欢仰头看着他,只见他眉头舒展眼帘微垂,专心致志地逗趣着她。
无论男女老幼,世人皆有一种癖好,爱沉鱼落雁的红颜,也爱瓜果盈车的潘郎,好颜色能赏心悦目,解怀忘忧,千金难买一殊色,生得好的人,似乎做什么都比别人讨巧些。
清欢从来没有对人描述过他的模样,这太难了,小黄门的他,景福殿使的他,秉笔太监的他,全然不是一个模样。
他是山水画中不浓不淡的那一笔,相貌固然是好,却也没有好到潘安之貌,清冽的眉眼因为平顺谦和的姿态,变成了个温和隽秀的内侍模样。
但他在自己面前,常有一种与寻常相悖的气息,深情和凉薄交融,清朗与混沌糅合,他像夜与日相逢的那段时刻,神秘满满引人深陷。
他克制自己,却又异常放纵,他望着她,抚摸她,亲吻她,索求她,他以任何一种细致入微的方式把他的情传递给她,指引着她,最后成就了她。
他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也就变成了他表达所有依恋、所有爱意的方式。
清欢歪着头凝视着他,如意挑起长长的睫,睇眄流光,吻着清欢的指尖含糊道:“真好。”
“什么好?是清欢的手指头好,还是冰糖葫芦好?”清欢嘴角缀着一点笑,抽回自己的手指,“大人说明白些。”
如意环着她的肩膀笑道:“什么都好。”
那串冰糖葫芦举在他手中,一粒粒喂清欢吃完,甜若蜜糖,回甘肺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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