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从雪从袖间一个锦袋里掏出一支笛,递于清欢面前。
那是一支经年累月被人握在手中的笛,已经褪去竹子的青,换上了枯涩的黄,粗糙的切断面也被抚摸的光滑无比,只有岁月在笛身上留下的无数划痕。
“本宫不吹笛。”清欢抚摸着笛子,心里泛起怪异的感觉。
“那就卖与府里吹笛的人。”
“你为谁而来?”清欢问。
“小人为故人故事而来。”
薛从雪来找一个吹笛吹的很好的男人,而那人在府里,这或许就是李暮的故事。
清欢令人把李暮请来。
薛从雪听见脚步声,眼里一瞬迸出惊人的光彩,握住笛子的手在轻轻颤抖。
只隔丈许的相见显得极为平静,既不是兄弟的激动重逢,也不是知交的感慨万千,没有热情寒暄,也没有嘘唏感叹。
李暮眼神不知望着何处,脸上平静得近乎麻木,薛从雪交握住手,静静注视着他。
清欢和靛儿在一旁屏住呼吸,目不转睛盯着两人。
李暮扭头要走,薛从雪取出竹笛,在他身后轻声道:“朝夕,你的笛子我找到。”
“多谢,但不必了。”李暮淡然道:“我用惯了别的笛,阁下手中这支,还请扔了吧。”
薛从雪眼里浮现一抹黯然,“朝夕,我找你很多年……别逃了……好么?”
纵使清欢平日里是娴淑雅正的公主,此刻也差点儿忍不住想要问出一肚的疑惑。
李暮拂衣而去,薛从雪大步追上他,一把扣住李暮的手,“朝夕,十年过去了,别折磨自己了,行么?”
清欢愕然。她本以为李暮念的故人是女子,却未曾想到,竟是个男子。
一室剑拔弩张的气氛,清欢和靛儿悄悄退下,把单独空间留给两人。
成婚后清欢难得有不端庄的举止,此时和靛儿蹲在廊下,面面相觑,无语而望。
靛儿捂住脸,在清欢身边呐呐自语:“没想到……我会被一个男人抢了男人。”
“……”清欢拍着她的背安慰。
屋里半响无声,而后传来两人低声争执,李暮愤怒夺门而出,见清欢在门外守着,匆匆作揖拂袖而去。
他的眼里分明是泪,唇色发红有咬痕。
薛从雪追出来,望着李暮匆匆背影,几许失落和颓然。
薛从雪讲的故事很简单,薛家是青州世代行商的富豪,因不曾在朝中有什么基业,家里千方百计把他送入了太学。
李暮原名不叫李暮,他是钱塘府有名的才子朝夕,家中一贫如洗,州府大人爱才举荐入太学后,和薛从雪做了同窗。
本是不相干的两人,一个是鲜衣怒马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谨小慎微的贫寒学子,在三六九等拉帮结派的太学,薛从雪却动了别样心思。
他学术不精,平日里只知斗鸡走狗脂粉堆里做图画,也亏得有张好面皮和大把的银子,才能在太学混日子。
而朝夕才名在外,甚得先生喜欢,只待科考之日,若是他能拉拢这未来登科的同窗,也不辜负家里的一番盘算。
看朝夕租在太平巷的屋子又小又破,薛从雪不免打起了送人宅院的主意,谁知朝夕不领情,他只得屈尊纡贵天天跟在朝夕身边打转。
不过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子弟,意气相投,相熟后两人经常同进同出,朝夕见女子异常羞涩,薛从雪也不敢带他去烟花之地。
租屋的屋主家有个待字闺中的女儿,也爱文墨,跟朝夕相熟后也常在身边学些笔墨,朝夕教的也甚是上心。
屋主见朝夕和小女相处融洽,又觉朝夕为人端正自持,居然动了招婿的心思。
薛从雪不乐意了,两人因此生了龃龉生分一段时日,又被朝夕撞见进出妓馆,对他越发冷淡起来。
情之一事,不知由何而起,等到惊觉,才知情根深种,欲罢不能。
本朝严禁男风,畸情颇遭世人唾弃,薛从雪纨绔子弟何曾管过这些,种种纠缠之后,也得了朝夕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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