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一直在思考另一个问题:凶手为什么把尸体放在十字路口?
如果想单纯造成社会恐慌,大可以抛尸在人流量大的商业区,这个地点有讲究么?
我想了一路,忽然想到,破窗效应里有个词,叫“引爆点”。
地上究竟要有多脏,人们才会觉得反正这么脏,再脏一点无所谓,情况究竟要坏到什么程度,人们才会自暴自弃,让它烂到底。
任何坏事,如果在开始时没有阻拦掉,形成风气,最后就再改也改不掉。
好比河堤,一个小缺口没有及时修补,可以崩坝,造成千百万倍损失。
犯罪其实就是失序的结果,纽市的80年代,是无处不抢,无日不杀,大白天走在马路上也会害怕。地铁更不用说,车厢脏乱,到处涂满了秽句,坐在地铁里,人人自危。
我虽然没有经历过,但是有位知名教授被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敲了一记闷棍,眼睛失明,从此结束他的研究生涯,使他多少年都谈虎变色,不敢只身去纽市开会。
可如今纽市的市容和市誉发生质变,令人颇为吃惊,一个已经向下沉沦的城市,竟能死而复生,向上提升。
当我去开会碰到一位犯罪学家时,立刻向他讨教,原来纽市用的就是破窗效应理论,先改善犯罪的环境,使人们不易犯罪,再慢慢缉凶捕盗,回归秩序。
当时这个做法虽然被人骂为缓不济急,“船都要沉了还在洗甲板”,但是纽市还是从维护地铁车厢干净着手。
将不买车票白搭车的人用手铐铐住排成一列站在月台上,公开向民众宣示政府整顿的决心,结果非常有效。
警察发现人们果然比较不会在干净的场合犯罪,又发现抓逃票很有收获,因为每七名逃票的人中就有一名是通缉犯,二十名中就有一名携带武器,因此警察愿意很认真地去抓逃票,这使得歹徒不敢逃票,出门不敢带武器,以免得不偿失、因小失大。
这样纽市就从最小、最容易的地方着手,打破了犯罪环结,使这个恶循环无法继续下去。
我认为,凶手在利用破窗效应的反推理论,破坏秩序。
他用尸体,在向众人传达一种讯息,例如伏城说的那个传说,或者其他。
凶手在现实生活中一定是个怀才不遇的失败者,屡次受挫,最终选择改变秩序。
十字路口在圣经中代表人性的选择,凶手具有一定文化修养,甚至文化程度要高于普通人。
他选择十字路口第二原因是在试探。
如果我分析的没错,打破破窗效应是个长期的工作,凶手会无休止的轮回杀人,每八个一组,地点也会从最开始的十字路口到商业中心。
直到——
他认为自己可以改变秩序,整个城市都将沦为他的髒爱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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