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不换金大老板绝对不像那些一夜暴富就不知天高地厚的老板。越是这样,明眼人越看越觉得他的的确确是个大老板。
玲珑雪雁从来都是个明眼人,至少她自己是这样对很多人说过的,而且从来也没有人反驳过她。“我绝未曾有过看走眼,这双眼睛不光是阅人无数,而且明察秋毫,是神是鬼,只要搭一眼,就洞若观火,清清楚楚。”她已经记不清自己多少次这么和人说过了。
自信不可怕,可怕的是盲目自信,不仅可怕,而且很凶险。从没有看走眼的玲珑雪雁虽然在判断金大老板保持着自信,但是她的两个先生还是觉得小心谨慎为妙。“小心行得万年船,夫人还是细细掂量一下这个金大老板的斤两为好。”公孙弃在玲珑雪雁早晨决意大排筵宴之际,献了自己的锦囊妙计。
珠帘卷起,通常情形下卷帘而入的一定是美人,不过这次走进的不是风摆杨柳的美人,而是不解风情的道长。一个脸色阴沉目光如鹰的玄衣道长托着一个玉盘进来,玉盘放着一颗宝珠。宝珠配美人,是一幅如梦似幻画卷,然而此时葳蕤璀璨的珠光映照着这个道长一张凶面,就如同闹腾了一夜堪堪入睡的孩子做的一个惊魂噩梦。
公孙弃瞧着道长,脸的神情就如同正在做噩梦的孩子。玲珑雪雁道:“这位道长是我们当家的请来的军师,人称云中子。道长对珠宝玉石的事极为精通,当家的遇有珠宝玉石买卖总是向道长请教。”
云中子大马金刀地坐下来,手中的玉盘送到铁鹰面前,阴恻恻地说道:“这颗珠子的端倪,贫道难以判定,还请金大老板过过眼,给贫道指点指点。”
铁鹰的手有些颤抖,眼睛里似乎闪动着怀抱荆山之玉,手握灵蛇之珠的光影,把头压低,细细端详这那颗宝珠,良久之后,又把犹在颤抖的双手推向宝珠,用手指缓缓地触摸,又是良久之后,才恋恋不舍地把手撤回,把头抬起,眼睛却还在偷偷瞄着宝珠。
公孙离脸露出了厌弃之色,除了对酒情深意长,仿佛他对世间所有都心怀厌弃。他又举起了酒杯,喃喃道:“财宝动人心,酒色迷人意,且饮杯中酒,何苦计较是是与非非。”他的孪生兄弟公孙弃始终对酒敬谢不敏,瞧着他又要喝光杯中酒,眼神冷厉而且诡异。
云中子是个谨守清规的道士,至少他经常这样标榜自己。所以,他在铁鹰注视着宝珠的时候,堂而皇之地拒绝着满桌美酒佳肴的诱惑,只是他垂涎欲滴的神情出卖了他对清规戒律的持守。
一只酒杯鬼使神差地找到了他的手,他大义凛然地接受了这只酒杯的芳心暗许大献殷勤,也举起了酒杯,咕的一声喝光了杯中酒,之后他才晓得这杯酒是金不换金大老板的。
铁鹰紧张地咽着口水,似乎要以此来隐藏自己的贪婪之意,颤声道:“这颗宝珠大有名堂,据在下所知,乃是当年晋献给大内的东海龙眼明珠。这颗宝珠后来被当今圣赏赐给了龙熙三太子,三太子有当世孟尝之称,千金散尽也不足惜,又将这颗宝珠送了人。未料到在下三生有幸今日在此见到了这颗宝珠。”
云中子的脸色大变,捏在手中的酒杯竟然脱手。玲珑雪雁的眼睛越发明艳,因为她为自己的眼明心亮又一次找到了佐证。
“金大老板果然是见识广博无所不知,果然是对天下珠宝玉石了如指掌。”玲珑雪雁扼腕称叹,一双比天的星星还明亮的眼睛却瞧着公孙兄弟。
美目盼兮,总是会让人脸红心跳。公孙兄弟在玲珑雪雁的注视下,不仅没有脸红心跳,而且正襟危坐,脸色铁青。
云中子又用金大老板的酒杯给自己倒了满杯酒,道:“金大老板认得这颗宝珠本不足奇,贫道只是奇怪金大老板如何知悉这颗宝珠这么多渊源。”
铁鹰诚惶诚恐地道:“在下久在珠宝玉石买卖中游历,自然对这些事极为挂怀,而在下的朋友和同道极多,可谓藏龙卧虎龙蛇混杂,其中不乏手眼通天的人物。”
公孙弃道:“如此说来,金大老板也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想必交游广阔,与朝野下都有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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