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上,叶紫苏还在卖力的演唱。
后台,工作人员给郝多鱼找到了纸和笔,郝多鱼开始写了起来。
送别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扶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歌词很简单,郝多鱼很快就写好了。
众人看到郝多鱼放下了笔,便问道:“写好了?”
郝多鱼点了点头。
众人相互看了一眼,露出了一个你懂得的表情,准备从郝多鱼的词里面挑刺,好让他不要唱这首歌,避免毁了这首曲子。
这首词是第二次出现,第一次是送金莲的时候,给她打印在了吉他上面,送她走的时候,她并没有掏出来显摆,所以除了她和郝多鱼之外,在场的诸位谁都没有看过这首词。
郝多鱼把写好的词,递给了陈先河。
陈先河的表情颇为不屑,他也会写歌词,虽然写的一般,但他挑刺的手段可是一流的。
其他人也这样想。
我不会写词,难道我还不会挑刺吗?
陈先河原本不屑的表情,当他看到这首词的时候,瞬间被吸引住了,甚至抓住纸的手都开始不住的颤抖起来。
这首词给他的震撼实在是太强烈了。
什么是送别?
这首词就是送别啊!
陈先河越看越激动,越看越喜欢。
这首词比他听到了郝多鱼的曲子的时候还要来的震撼!
“怎么了?赶紧挑刺啊!”杨柳说道。
“挑刺?”
“如果这首词是我写的,我就是当场去世也死而无憾了!”
陈先河说完,便把词递给了杨柳。
杨柳看完之后就呆住了。
她满眼震惊的看着郝多鱼,不敢相信的问道:“这是你写的?”
其他人看到这两个人表情之后,更加好奇了,于是一起上前看了起来。
“卧操!”
“卧操!”
“”
他们一个个的都被郝多鱼给震撼了。
这首词
简直神了啊!
什么样的神仙能够写出这样的词来?
看到这首词的时候,脑子里面就有画面感。
长亭,古道,夕阳,青山
“咳咳,你们看看有没有需要改动的地方?”郝多鱼故意这样说道。
这首词厉害吗?
当然厉害了!
被翻唱了几万次,朴树都曾经说过,如果这词是我写的,让我当场死那里都可以!
他每次唱这首词的都会泣不成声,可见这首词的魅力!
老陈老脸一红说道:“那个,多鱼啊!你看看,我呢,口琴吹的没有你好,能不能你吹口琴,我来唱这首歌啊!”
“呸,老陈你不要脸!”老王义正言辞的指着老陈说道。
随后画风一转说道:“我感觉,我的嗓子比较适合这首歌!”
“”
“王叔叔,过分了啊!”
你的破锣嗓子还适合这首歌?
小的时候为了哄我,给我唱歌,本来快都睡着了,你一唱歌,我哭得老惨了,你竟然说你的嗓子适合?
这不是开玩笑吗?
“就是,我女儿说的对,老王,还有你,老陈,你俩是下水道吗?”
两人满脸的问号,这跟下水道有什么关系?
“过粪!”
两人:“”
“这首歌啊!不就是为我量身打造的吗?你们说说我不唱,这还有天理吗?”
杨柳:“”
老陈:“”
老王:“”
“”
她没有想到自己的父亲也是如此的奇葩!
你的腿都没有好利索呢,唱什么歌啊!
“别闹,你还坐着轮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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