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哼歌时自得的神态,辩论时绅士般的笑容,思考时轻轻曲成三角抵在微皱眉心上的手指,犯困时心满意足趴在一摞书所形成的阴影里偷睡的睡颜,甚至是你体育课上拉伸的线条,大幅度晃动的衣摆和在阳光下不经意间就荡漾出一片涟漪的发丝……
我唾弃自己像一个跟踪狂,可你是我的久违的阳光啊。
你不会知道,后来,我追过你的每一场篮球赛。看过你在三分线投射,在三秒区强吃,看过你偶尔神来的妙传和以假乱真的晃动,当然,最最喜欢你稳定的后仰跳投,光线把你的影子拉成匪夷所思的弧度,一直到我触手可及的空间。
你不会知道,后来,我听过你在音像店买下的每一张专辑,只为了熟悉你的听觉。我期待,有一天,在一家碟片店里,两只手同时伸向同一张专辑,双手相碰。你的左手,我的右手。然后互相微笑着同时说,咦,原来你也喜欢他。
你不会知道,后来,在你离开学校,去了你想去的大学后,我选择了你曾经选择的学科。理科一直是我的软肋,我讨厌莫名其妙的火焰与气泡,讨厌千篇一律的现象与规定,讨厌把左手右手扭曲成诡异的样子。那种压抑而痛苦的生活中,还能见到你,成了我最大的动力。是啊,如果能天天看见你,就算天天做化学题都不怕的。
你也不会知道,重新见到你的那一刻,我有多么狼狈,又有多么欣喜。
那日我好闺蜜在景区游玩,遇到一个小混混骚扰偷拍,我一把揪住了他的领子。可他毫不害怕,甚至肆无忌惮地打量我的身体,污言秽语一泄如注。
“算了欢欢。”
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闺蜜拉着我就要走,片区的协管员先到了。他呵斥了两句嚣张跋扈的混混,然后拉过了我的手。
“闺女,算了,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为什么不光彩,不光彩的人是我吗?我不知道,可指指点点的路人却都看着我,有人拿起了手机,想要拍下这狼狈又荒唐的一幕,那混混扬长而去时还回过头狠狠啐了我一口。
我站在大街上,因着这句话和周围的视线,觉得自己仿佛被人剥光了,不着寸缕。
你就是在这时出现的,像天神降临,一把抓住了那个混混。你为我挡住拍摄者的视线,你说,我不怕麻烦,我陪你去警局。你还说,我最讨厌这种欺软怕硬的人。
和那年午后一样,你总在我最狼狈的时候拯救我,而这一次,我鼓起勇气加了你的联络方式。
再后来,你进了娱乐圈,我转去了传媒专业。
我想,即使你不记得我,或许我也可以尝试做你的太阳,一直陪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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