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作者活了将近30年,第一次动笔写,能够坚持写到现在,感觉真是不容易。
为什么突然奇想写作?可能是因为学的时候总是被老师夸奖作文写得好,特别是那种记叙文,这样不知不觉间就在我幼小的心灵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吧。
后来也就是正常学、工作,一直没有时间去静下心来写作,大学时期迷了看篮球比赛、看NBA、CBA,夜深人静的时候喜欢翻看各种网络。
其实,一直有写作的冲动,但是却无从下手。
作者是个正常的班族,工作轻松,但是工资很低,勉强糊口,所以最近再次萌生了写作的想法,这也是为什么来这里写的原因了。
但,这真的是人生中第一次写,有人说写不应该来这里写,这里是新人的坟墓,但是我并不在乎,我知道第一本书肯定不会有什么成绩,就当给自己涨涨经验。
对于我来说,这本书只有一个目标,我能坚持写下去,写到我满意的结局,就是最大的成功了。
速度来说,毕竟我是兼职写手,肯定不可能像那些全职触手怪一样,日更几万字,我觉得1万字左右就是我的极限了,而且遇到状态不好、卡文的时候,几千字也有可能,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体谅我这个苦逼的新人吧。
言归正传,我们来说说剧情。
这本篮球的写作初衷是给大家讲一讲NBA整个的发展历史吧,从远古时代讲到近现代,从张伯伦、拉塞尔时代讲到天勾贾巴尔时代、黑白双雄时代、乔丹时代、96黄金一代、03一代、
所以从一开始就设定了主角拥有减缓衰老这个BUG技能。
后来我又感觉,这样写太不真实了,后期可能让主角改变身份,以教练、总经理亦或是球队老板的身份出现在球场吧。
相信从这几章能看出来,作者对于比赛过程细节的描写已经开始慢慢变少了,因为我想让剧情紧凑起来,毕竟一个赛季80多场比赛,60多个赛季,要是每场比赛都面面俱到,那写到天荒地老也写不完啊。
而且篮球比赛的过程,无非也是那几种,逆转、被逆转、完虐、绝杀、反绝杀、赛场冲突、漂亮进球、队友情谊、对手恩怨......写来写去也就烦了,作为一项运动,你在文字描述的再好,也比不直接看比赛来的痛快。
我想给大家展示的是一整个NBA的历史变迁,以及主角如何用自己的影响力,不断地改变那些传奇球星的命运,可以说我这本书与其他篮球爽文看起来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至于系统,后期我想慢慢淡化它的作用,甚至是消失,或者变成另一种形式。
关于后续的剧情,主角穿越到的60年代,用阻止张伯伦拿到100分的方式,开启了自己的生涯,表面他的对手是张伯伦,实际主角的一生之敌是拉塞尔带领的凯尔特人王朝,在那个年代,凯尔特人队取得了史无前例的8连冠。
而这个时代的NBA实际还不到10支队伍,能写的球星少之又少,扳倒凯尔特人这座大山,可能就是唯一的爽点了吧。
后续,NBA也会迎来它的一生之敌,那个叫ABA的篮球联盟,作为最开始使用三分线的篮球联赛,确实对后来的NBA造成了深远的影响,而且这个联盟也诞生了很多超级巨星,让主角去ABA打几个赛季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拉塞尔退役之后,后来就是贾巴尔来到联盟的时代了,不必多说,这个人也会成为主角要击败的大魔头之一。
之后,NBA就迎来了自己最辉煌的时代,魔术师和大鸟伯德掀起黑白双雄时代,以及篮球之神乔丹的驾临。80年代、90年代的篇章,群星闪耀,也将会是整本书最浓墨重彩的一部分,将会占据整本书70%以的篇幅。
有人说,主角打到这个年代,已经四五十岁了,太假了,所以我初步打算让主角先从联盟退役或者消失,然后以另一种身份复出,改头换面,这样大部分人就不知道他长生不老的身份了,极少数人怀疑,也不是什么坏事,在哪个时代还没有点奇闻异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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