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飞是一个网络小说作家。
跟往常一样。
早早的就爬出了被窝。
准备开始码字赚饭钱。
只是今天似乎不太一样。
出租房外不断传来脚步声。
他也没太在意。
转身就走进卫生间,准备开始洗漱。
当他刚刚开始刷牙的时候。
突然!
“砰”的一声。
门外传来一声巨响。
“什么情况!”
还不等林飞探出头。
小小的卫生间内,就涌进来四五个身穿特种作战服大汉。
根本不给林飞反应的机会。
一把就把他按住。
随后一份调查令就甩在了他的眼前。
“你是林飞?”
此刻的林飞一脸蒙圈。
怔住了好一阵,才恢复过来。
他佯装镇静的说道。
“是,是我。”
“我..我是良民啊!”
外面“噗呲”一下。
传来了一阵笑声。
听着像个女人。
“严肃!”
紧接着讯问的声音再度传来。
“灵气复苏,我家金渐层是妖王,是不是你的作品!”
此时的林飞已经要被吓哭了。
哭丧着回答道。
“大哥,写小说也犯法啊。”
“你只要回答是或者不是!”
“是,是!”
“带走!!!”
…
我叫林飞。
今年22岁。
没有女朋友。
从小乐于助人,友爱同学。
一年前从建筑学院毕业。
毕业第一年是实习。
那时候我在工地打灰。
是个打灰佬,工头说我不适合这个职业。
实习期满前一天就把我开掉了。
接着我做过快递员,外卖员。
直到一个月前,我送外卖摔了一跤。
才开始从事网络小说写作。
“但我真的不知道。”
“呜呜呜~”
“写小说犯法啊!”
“长官,我认罪。”
“我不该写小说。”
“能不能放了我,别记录进档案。”
…
昏暗的房间内。
沮丧的林飞开始组织语言。
想要争取一个坦白从宽。
突然。
“啪嗒!”一声。
刺眼的灯光将房间照亮。
林飞眯着眼睛。
好一会才适应屋内的灯光。
同时也看清了屋内的一切。
他发现自己在一所巨大仓库内。
周围摆放着一圈,足足有上百张桌子。
桌子将林飞团团围住。
而他就处于最中心的位置。
包围林飞的桌子前。
已经坐满了人。
目光放到远处。
能看到一个个荷枪实弹的守卫。
抬头往上看。
林飞甚至看到了对准自己的狙击枪。
看着跟反器材狙击步枪很像啊。
那玩意是用来打坦克的吧。
他“咕噜”一下。
咽了咽口水。
暗自思量。
“现在写小说已经是死罪了?”
“我刚刚写了两章。”
“就要用反器材来杀了。”
“那些写了上千万字的大神。”
“岂不是要用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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