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膀麻了吧?”
曹丕走后,宋亮替曹铮揉肩膀。
“有一点。”
曹铮轻轻地活动了一下肩头,立刻痛得缩回来。
看样子应该拉到筋了,不过问题不大,回去涂点薄荷油就好了。
这曹丕的手劲真够大的。
宋亮轻轻呼了一口气,眼睛翻翻似乎在思考:
“二公子应该是把你当成了大公子,他跟大公子的感情很好,大公子早在十一年前就战死在宛城了。”
“不过长得像大公子,也是你的福分。”
“二公子平常根本不会理会咱们这种人。”
曹铮立刻就领会了宋亮的意思,他们是部曲,是体制中最底层的群体。
而曹丕是司空之子,是邺城中身份最贵重的人,他来这里属于‘挂职锻炼’,是来攒资历的。
他们在同一片军营里,看似距离很近,实际上相隔千山万水。
“你肩膀上有伤,回去好好养着。三天后再入营操练吧。”
宋亮一挥手,大方地给曹铮放了三天假。
“谢大人。”
曹铮感念地朝宋亮行了一礼,抱着军服离开。
肩头上这点小伤,根本用不着养三天。
但是他可以趁这三天时间,好好地跟魏叔告个别。
……
曹丕心神恍惚地走在大街上。
心跳加速、大脑眩晕、全身乏力……所有的异样,就是从他第一眼看见曹铮开始的。
不,他根本不叫曹铮。
那就是他死了十一年的亲哥,曹昂。
曹丕刚才虽然表面上扭头走了,但其实人还在军营。
他潜伏在暗处,偷窥着曹铮的一举一动。
看着曹铮心满意足地领着步卒的军服离开后,他居然鬼使神差地绕到了人家身后,鬼鬼祟祟地尾随着他的行踪。
他知道,他的行为很猥琐。
堂堂一个司空府贵公子,居然在大白天跟踪一个低贱的步卒,说出去都叫人惊掉下巴。
但是他偏偏就是这么做了。
他先是跟踪曹铮去了邺城东郊的一个狭窄的陋巷里,看着曹铮消失在陋巷尽头一个灰砖堆砌的破院子后。
这条巷口叫水彩巷,这里面的房子都是些年久失修的老房子,地段极其廉价,是贩夫走卒们住的地方。
曹丕就在巷口站了一会儿,就被这满地的脏水、咸肉咸菜、臭汗味儿给熏了个倒仰。
他崭新的丝履旁边还有两只可怕的芦花鸡正在拉屎。
难道曹铮这些年就住在这种地方?
曹丕无法想象。
曹丕吹着风在巷口沉默了很久,长叹了一口气,准备结束这一天的跟踪。
就在这个时候,曹铮又从破院子里走出来了!
他穿着一身黯淡的粗布长衫,手里提着一个陶罐子,衣服上很多地方都洗得发白了,脚上的麻履也是灰扑扑的。
那双鞋的布面应该是白的,不过穿得太久已经变成了脏灰色。
看他的样子,这是要去打酒?
曹丕瞬间紧张到窒息,这个巷口太窄了,他根本没有办法隐藏自己。
他该怎么跟曹铮解释?
大大方方地承认他是个不要脸的跟踪狂?
然而,曹铮若无其事地从他身边走过去了,目不斜视,甚至都没有往旁边多看一眼,仿佛正经过一只在路边拉屎的芦花鸡。
曹丕庆幸地松了口气,又厚着脸皮跟了上去。
曹铮的目的地是东郊集市区客流量的最大的酒肆,很廉价的地方,劣质的酒臭味扑鼻,门口的招牌积着一层厚腻。
小二看上去跟他很熟,见了就问:
“客官,还是老样子?”
“嗯,打二两黄酒。”
曹铮把陶罐递给小二,小二直接就在门口掀开一个脏兮兮酒坛,擦了擦瓢子就往陶罐里舀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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