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芬顿加班加点批阅文书的时候,塞西尔来了一趟,告知他有客人来了。
没有什么引申义,就是单纯的来拜访的客人。
但是就目前烈狮境的这个烂摊子,治安崩溃,匪患横行,逃兵流窜,那肯定不是什么一般客人敢在这个时候来造访。
他们来自烈狮城,乌尔里克国王的御前。
狮骑士。
芬顿曾经短暂地和他们并肩作战过,虽然风评一向不好,但战斗力倒的确对得起他们国立骑士团的名头,单人战力对上乌木护手骑士可能不太好说,但大型作战那绝对是单方面无条件的碾压。
高贵的出身,可靠的战绩,无一不铸造了他们最闻名于世的......傲慢。
来拜访的客人就是这样,鲁道尔爵士是一位典型的烈狮境贵族,自小接受最优渥的教育,成年前被送往其他大贵族家里学习礼仪和作战技巧,最后在他们推荐下进入狮骑士团。
他的一生是大部分烈狮境贵族都渴望的标杆。
他一直认为自己应该与别国同样高贵的骑士交战,而不是来到这片远离王都的乡下,用昂贵的小牛犊皮靴踩在只有泥腿子贱民才会走的泥坑里。
忍受就连身上香水都无法掩盖的恶臭,还要与管理这批泥腿子的大泥腿子谈一些庸俗的金钱交易。
在他看来,芬顿这种靠一两代人拼搏成的军功贵族,和他们这些从潘德立国以来就服侍王室的有着悠久历史的大家族完全不是一个物种。
当然,军功贵族和真正的泥腿子又不是一个物种,但至少属于能够忍受的那一种类型。
他从一进来就没有收起过对白鹿堡指指点点的目光,觉得恶心反胃的同时又默默记住眼中看见的一切。倒不是为了记录什么军事情报,而是为了增添和那些千金小姐和下午茶时候的谈资。
“卡尔,你说的那个城堡,就长这个样子吗?我还以为是模仿烈狮城建造的高耸堡垒,看来是我高估了。”鲁道尔指着占据险要地形的白鹿堡,用批评的语气说,“乡下贵族的脑袋也就这个水平,只有去过烈狮城你才知道什么叫做不可攻陷的城市。”
鲁道尔一路继续喋喋不休地说着,随行的骑手只能尴尬地赔笑,“您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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