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仅仅以一个人类的资质就能做到这种水平,那诺多精灵的暮光骑士又该是怎样的强大?恐惧军团呢?吞噬者呢?”
感受到需要尽快提升实力的同时,芬顿也有了一种期待......
“预言之子和预兆之狼,又能做到什么地步?”
传说中将有资格复兴潘德的两个男人,比起自己,是更强还是更弱?
芬顿忽然甩甩头,抛开脑海里太过遥远得胡思乱想,目前先活下去,再说那些有的没的。
自己的坐骑为了吸引乌木护手骑士的注意已经给放跑了,他走下山,牵出之前他们仓促离开前还没解开绳索的战马,凭借着丰富的驭马经验还有一小把干粮,芬顿成功让一匹棕栗色战马忘掉了它之前的主人。
几分钟的功夫,这匹马就开始亲昵地蹭上芬顿,当然主要目的还是贪图他包裹里的行军干粮。
把散落一地的箭矢重新放回箭囊,再把精灵甲胄堆在马背上,芬顿觉得差不多是时候离开了。
骑马走了好一会儿,他终于是叹了口气,又勒马往回,小心翼翼地把精灵少女抬上马背。
巴克斯帝国,不去了。
新的目的地是最近的,能够有条理提供医疗的,白鹿堡。
这意味着他要重新穿过密布迦图人游骑的包围圈,险象环生,稍有失误就可能当场送命。
但是,与之相对应的高回报让芬顿觉得自己可以赌一回。
只要对这个精灵施以救助,那必然就可以让诺多精灵消除对自己的成见。
那么,以后白鹿堡以及周边村庄的居民,进入山里捕猎砍树,都不会再受到他们的攻击,最少都可以让更多的人度过难捱的冬天,白鹿堡的粮食紧张也能适当得到缓解。
甚至以后,如果建立起了与诺多精灵的友谊,那自己就有可能批量购买到他们最精良的甲胄武器,还有雇佣他们的部队。
想想那个场景吧,两军对垒之际,自己这方突然拉出来成群的诺多精灵,尚未开战都能对对方造成难以挽回的士气打击。
而且,还有一点。
那就是这个世界是存在魔法的,而魔法的存在将在以后,随着吞噬者被他的信徒召唤到潘德,逐渐被所有人知晓。至于现在,离芬顿最近的魔法就来自精灵,即便他们是与魔法绝缘的诺多精灵,但他们依旧拥有大量的魔法工艺和知识。
又有谁敢肯定说自己绝不可能学会魔法?
自己就连穿越这么离谱的事情都做到了,更何况区区魔法?
所以,拯救这个精灵,成为了具有合理性与正义性的事情,芬顿义不容辞地必须做。
至于他心里安的各种小心思,那就要排到后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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