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么?”白衣女子凝视着他,眉眼尽是笑意。
她身旁立着一个青衣侍女,陈逸仙目光被白衣女子吸引,几乎没注意到侍女。
侍女刮着脸颊,说道:“羞死人啦,不要脸。还大才子,小姐,我看这人多半名不符实。岂有读书人当街大醉,与那些屠夫小厮何异。”
陈逸仙大笑,蓦然血往上涌,仰头灌了一口杏花村。
“屠夫小厮又如何,在下看来,总好过天底下蝇营狗苟之辈,作奸犯科之徒。自在安乐,大道十尺,我居正中。岂不快哉?”
青衣侍女小嘴一瘪。
“哼,臭酒鬼。”
“月儿,不得无理。”
白衣女子本名何顾兮,乃新安郡巨贾何鸿雲掌上千金。
何鸿雲早年白手起家,不过二十余年,大小店面,已过百家。新安城中乐坊、酒楼、钱庄......大都乃其资。
青衣侍女名唤月儿,与何顾兮从小相伴,亦仆亦友。
元宵佳节,文人雅士聚集,尤其是今日庙会、灯会繁多,无数青俊良人,趋之若鹜。
何顾兮性喜热闹,便拉着月儿,趁爹爹陪老友,无暇他顾,偷偷溜出门去。
本来是赴庙会途中,不想如此良宵,竟见书生抱着酒瓶,于大道中间伶仃大醉。
何顾兮正是二芳华,虽是商贾之后,从小喜爱读书,连带对写成诗书的文人士子颇为仰慕。
好奇心起,杏目视去。
岂料一看之下,还吃了一惊,此人竟是名动新安的大才子陈逸仙。
年前去自家乐坊会友,正遇陈逸凡听曲,身边围了一群乐女,求他作词赋诗,风头无两。
何顾兮远远望了一眼,只觉此人生得还算端正。才情虽高,言语轻薄,于花丛中怡然自得,并非书中温良纯情的书生模样。
她心中只叹息不已,后被友人唤走,便忘了此节。
没想到再见他时,竟是如此一番模样,又听醉中吟诗,叹息不已,似有心事,鬼使神差停下脚步。
便有了先前对话。
书中说读书人才情越高,眼界越高,气性也越大。
以前也遇到过才华横溢的学子,相谈两欢,谈吐儒雅。心性虽高,却不似陈逸仙,睥睨万物,以贵妃相较,视满街豆蔻女子为俗粉。
这俗粉里,也包括她么?
何顾兮不知为何,心里丝毫不恼。
“今夜良宵,公子为何独自饮酒?岂不误了大好辰景?”何顾兮问道。
“在下不喜功名,唯爱诗词。近来灵思枯竭,惶恐不安。今日读到太白《清平调,如聆仙音,更是自恼不已。然世有贵妃,而后有清平。贵妃已逝,人间再无女子有此仙姿,能撑得起这般仙作。不过......”
陈逸仙忽而一顿。
何顾兮一颗心狂跳,忙问道:“不过什么?”
陈逸仙仰口灌了口酒,“不过要多谢酒兄,让我得见仙子。从此灵思泉涌,再不断绝。”
何顾兮眼中异彩连连,知道他口中的仙子便是自己。红晕泛起,更胜陈逸仙脸上醉意,“是么,那小女子要恭喜公子了。”
陈逸仙哈哈大笑,越过二女,向远处走去,看样子是要去乐坊灵音楼。
何顾兮欲言又止,脸上分明有不舍。
只听陈逸仙说道:“予我灵思,此恩深重。三日之后,仙子来灵音楼,有诗相送。”
何顾兮心中欢喜,目送他走远,隐入人群。
“小姐,小姐!”
耳边传来月儿的呼唤,何顾兮回过神来,见她笑意狡黠,两只眼睛贼溜溜的,脸上红晕更胜。
“臭月儿。”
月儿笑道:“月儿可不臭,臭的是那个书生。不过臭酒鬼臭书生,在某人眼里,只怕比麝香更香。”
月儿用力嗅了几下,鼻翼耸动,说道:“真香啊,小姐,你闻到了么?”
“胡说什么!”
何顾兮挽起胳膊,宛如矫兔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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