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团雾气氤氲着墨色,和这房子一样色调低沉。
似乎马上就要下雨。
这栋房子让她很压抑,特别是,她的妈妈还要嫁到这里。
祝进华对她的态度极好,但是丁费思笑不出来。
丁费思是商科学生,吃饭的时候,祝进华特地说了金融界的笑话想逗她,然而丁费思也只是牵强地笑一笑,如果换成平时,她应该兴致勃勃地追问,但是今天她没有这个心情。
晚上和费秀躺在一张床的时候,丁费思终于还是开口问道,
“妈妈,二十多年前你为什么选择拒婚祝叔叔呢?”
费秀摸着她的头发,轻声道,
“我在和他三年的恋爱中,他从来没有透露过家世,甚至于我以为他和我一样出身贫寒,直到结婚,我顶住家里的压力,和家里说不要彩礼,虽然我们暂时还没有房子,但不管以后怎样,我和祝进华都会一起孝顺他们的,你外公外婆也欣然同意。”
“结果在婚礼前,他突然告诉我他真正的家世,如果仅仅是这样,我不会那么果断地分手,可是,你外公糊涂过一阵子,欠了不少赌债,债主扬言要剁了他一只手。”
“那段时间,我日夜煎熬,借遍了身边所有人,甚至和他借钱,他看着我煎熬,也知道情况紧急,只拿出了两百块钱,和我说他也拮据,你外公最后虽然没有被剁掉一只手,却被吓得中风,躺在床上半年才有所好转。”
费秀历经世事的眉眼无波,连声音都平稳,
“我虽然知道借不借给我都是他的自由,只是我突然觉得他并不爱我,我最煎熬的时候,他可以冷眼旁观,而你外公瘫痪在床那半年,我几乎整日以泪洗面,如果我和这样的人结婚,往后也许也会面对他这样冷漠的一面,我需要帮助的时候,他并不会帮我。”
“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如果他家里出了什么事情,我扪心自问可以做到义无反顾去帮忙,但祝进华却显然不是这样,不知道是他太冷血自私,还是我对结婚伴侣的要求太高。”
丁费思抱住费秀,鼻头一酸,
“那你明明知道,现在为什么还要嫁给他?”
费秀拍拍她的背,
“因为现在我有能力保证,哪怕他对我冷血,我依旧可以全身而退,说白了,是我二十多年都没能放下,我依旧是很爱他。”
丁费思眼睛微红,
“妈妈,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这么冷血自私的一个人,当初都不愿意嫁,何必二十多年后再回头?
但是过了这么多年,费秀已经很清楚自己对祝进华的感情了,她的确是无法自拔,不如和自己和解了。
嫁也没关系,现在男人对她来说只是一件饰品,一件衣服,并不是必须品,而他有些什么样的脾性,她已经无所谓了。
费秀想起当年的事,
“我大一入学的时候,他大四,是学校里的风云学长,喜欢他的人很多,我出身并不好,并没有想过能和这样的人产生交集,但是突然之间,他走到我面前,开始找机会和我待在一起,毋庸置疑,当时不过刚成年的我自然会对他动心。”
那段日子像做梦一样,一个鲜少被人关注,甚至还有些自卑的女孩子,突然被一个被很多人关注的男人喜欢,这种喜欢像是突然把人捧上云端,像中了彩票。
她全然被祝进华迷倒,他年轻,高大,英俊,一举一动都让她心动。
甚至直到现在,见到祝进华的一瞬,仍旧怦然心动,他浑然天成有一种风流的儒雅,如果他是药剂,那么费秀无疑是吃下了致死量,根本没办法摆脱这种心动。
而年龄的增加给祝进华带来的不是衰老,反而令他的魅力愈发蛊惑人心。
他像一个杀手,下手狠厉之后,却可以拿出手帕斯文地擦着手,再垂眸轻笑。
往祝进华身边扑的不仅仅是稍比他小几岁的女人,更多的是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对那些小姑娘来说,祝进华有致命的吸引力。
哪怕是飞蛾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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