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行吧。”
沈舟微微蹙眉。
沈权问话的口吻让他有些不适。
别人乍一听,还以为此人是他的老板呢。
总之,就是很装,完全是一副成功人士的口吻。
“现在的工作难做啊。”
沈权装模作样的叹了一口气,说道:“像我吧,管着那么大的一个工地,手下几十号人,里面刺头也多,动不动就给我找事情,真的不好管。”
“就像昨天吧,老子心情本来就不好,本想着打牌消遣来着,却没想到输了三四万快钱,钱不多,但却把心情搞坏了,偏偏工地上那些小崽子们还给我闹妖,有几个我要不是看在他们家里长辈的份上,真的想直接让他们滚蛋。”
沈舟寻思过味儿来了。
感情这家伙是跑到他这里炫耀来了。
“那人是谁呀?”
“权哥竟如此给他面子?”
与沈权一起来到沈家村的那几人中,有两个女人。
一个看上去十七八岁,另一个看上去稍微年长一些,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她们的穿着打扮都非常大胆与火辣。
特别是年长那个,身上的布料少的可怜,包臀裙堪堪将臀部遮住,紧紧包裹在身上,不仅让人怀疑,只要她稍一用力便会撑破。
上身也只是穿了一件小衣,腰部与肚脐完全露在外面。
这女人浓妆艳抹的,有着一头蓝色的齐耳短发,右耳朵上带了一只银色的耳环,足足有成人拳头大小。
很显然,她们这种时尚,村里人肯定是不懂的,老人们只觉得伤风败俗。
此刻,那两个女人都饶有兴致的打量着沈舟。
她们眼神大胆而毫不掩饰,似乎想将他里里外外看个通透。
沈舟确实不是那种让人第一眼看上去就会觉得很帅的人。
他高高瘦瘦,是那种耐看的类型。
不过,他身上却有一股独特的气质,干净而通透,且不染尘埃,如那空山新雨后给人的感觉。
这种气质是很吸引人的,特别是很吸引女人,又特别是那些在世俗中浮沉过的女人。
“还能是谁?”
那女人身边,一个鸡冠头青年冷笑道:“肯定是周围这些人口中那个大学生啊。”
即便沈舟此前并没有到这里来,但村里人聚在一起聊天吹牛时,话题中肯定也少不了他。
鸡冠头青年等人也早就知道沈家村有这样一个大学生了。
“哦,原来是文化人呀,难怪与我们这些人看起来不一样呢。”
那女人闻言,似乎更对沈舟有兴趣了,双目放光,异彩连连,不断打量。
“文化人?”
那鸡冠头青年不屑道:“这样的文化人,在权哥手下搬砖的便有不下十个,权哥还真是小题大做,这种人值得他主动上前?”
“那可不一样。”
女人看了鸡冠头青年一眼,说道:“你看看周围人的反应,在这个山村里,大学生是文化人,是值得他们尊敬的存在,这与钱多钱少无关。权哥想在村子里得到重视与尊重,结交这种人是很必要的。”
“区区穷山钩是否得到他们的重视与尊重有那么重要吗?”鸡冠头青年对沈权的行为,多少有些不解。
“很正常呀。”
女人道:“你想想自己,回到家乡,是不是也想得到家乡人的尊重与认可,这叫什么,这就叫衣锦还乡。”
鸡冠头青年想了想,感觉还真有一点。
而后,他似又想到了什么,咧开嘴目露凶光,看了看自己的拳头,说道:“不知道这个大学生文化人挨上我一拳会怎样,看他那瘦不拉几的样子,估计半个月都下不了床。”
沈舟身上的气质,是那种喜欢他的人越看越喜欢,讨厌他的人则越看越讨厌的类型。
鸡冠头青年便对沈舟很讨厌,越看越讨厌。
他长的很强壮,因而很是看不起身体瘦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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