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有客人来访。”
外面传来士兵的声音,男人置若罔闻,神情专注的像祭司解剖祭品,案板的肉块垒成小山,他的双手红至肘部。士兵不得不拔高音量:“伊兹米先生,有客人来了。”
伊兹米终于放下刀,回头端详着这名士兵。士兵个子瘦小,眼睛又黑又亮,皮肤是类似皮革的深褐色。“以前没见过你,新来的?叫什么名字?”
“塔尼特,先生。”
“做什么的?”
“我来自布夏尔,在老家务农。”
“你过来,”他拔出屠刀,指着钩子的生猪,“杀了它,把它的心脏取出来。”
“我以前只会种田,没当过屠夫。”
“你杀过人吗?”
“杀过,但都是为了自保。”塔尼特涨红了脸,伊兹米意味深长的说:“猪和人体构造最像,通过解剖它,你能了解如何杀死一个人。”
“猪和人?”
“对,两者同是血肉之躯,只要刺穿要害必死无疑。”他拍拍架子的生猪,又拍拍塔尼特的腹部,“这是肝脏,这里则是肺叶。一旦肺部被刺穿,在战场基本不可能生还。”
他把屠刀递给塔尼特,后者迟疑了一下。但伊兹米目光灼灼的盯着他,他只得接过血迹斑斑的屠刀,深吸了一口气,一刀捅进猪肺,霎时鲜血喷涌,温热的猪血淋了一身。
“注意出刀的角度!”伊兹米厉声道,“不要把刀嵌进肋骨里!”
塔尼特用力拔出屠刀,扎了个马步,重心微沉,眼中燃焼着烈火般的恨意,一刀一刀捅进生猪腹部。伊兹米双臂环胸,专注的审视着他,直到他把生猪开膛破肚,将还在跳动的心脏挖了出来。
“很好。”伊兹米满意的点了点头,“你有杀人的勇气,我喜欢。”
塔尼特收回刀:“政府杀了我的双亲,我只是把它当成政府军的官兵。”
“希望你在面对敌人时能拿出这份勇气。”伊兹米摘下沾满鲜血的手套,“我去冲个澡,让客人到大厅等着。”
沿着萨瓦河一路东行,河流变得平坦开阔,正午的阳光明晃晃的倒映在河面,浑浊的河水中饱含游冲下来的泥沙,泥沙中蕴藏着难以计量的黄金。这一带自古以来就是黄金产区,附近居民多以淘金为生,黄金是这里的硬通货,图兰没有稳定的银行流通系统,开采出来的金子被偷渡到坎特伯雷王国,通过长长的链条一层层加码,直到运往世界各处。
这些日子连晴了十来天,红土路被晒得精干,车轮碾过土路,扬起细粉般的沙粒。司机开车穿过田间,两边都是矿山,许多衣衫褴褛的男女挽着裤腿,在漫过脚踝的泥浆中淘金。荷枪实弹的士兵守在身旁,监视着矿工的一举一动。
矿山传来突兀的枪声,客人蓦然回头,一名矿工胸口炸开血花,仰面倒下,鲜血漫过了泥沙中的黄金。矿工们早已习以为常,麻木的在田里劳作,连头都懒得抬一下。
“这是怎么回事?”客人问道。司机见怪不怪的说:“您是第一次过来吧?圣月革命军的士兵每天早挨家挨户查门,遇到年轻人就带走,送到河边去淘金。所有金子必须缴,一旦私藏金子会被当场处决。”
“你们挖一天能挣多少?”
“如果走运的话,一个矿工一天能挖到十克黄金。我们把黄金卖给第一层经销商,经销商再卖给出价更高的人,要转手五六次才会到达最终的市场。我们卖出的一克黄金只值十索比,到托兰价值就翻了三倍,等到黄金经过精炼,每一盎司能卖出四百索比的天价。”
司机顿了顿,声音里带着隐忍的苦意:“每发现一处金矿,叛军就会争得血流成河。但是不挖黄金,我们靠什么生活?”
车里一时寂静。汽车穿过崎岖不平的红土路,路旁的棕榈树渐渐增加,犹如一张白描的画填补了颜色,眼前的景物活泛起来。疾风吹动劲草,漫天红土沙尘消散得干干净净,道路尽头竟然是一片田园牧歌似的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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