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刽子手
超小超大

第十七章 法礼之争 (2-2)

追魂鼓毕,李小刀上前,伸脚尖在死囚尾椎处一戳,气机激突下,那死囚身躯顿时一挺,变得僵直,哭声也戛然而止。

下一瞬,金芒闪过,头颅已飞上半空,落下后被李小刀一把抄住,放回断颈,以绸带绑牢。

随后照例推刀向天,大声道:“金刀执法,头不落地,上天好德,超生他方。”

行刑本就是一件极为肃穆之事,有点仪式感还是不错的,是以孙仲并未对李小刀的作为有什么意见。

……

今日孙仲前来监斩没有乘轿,而是坐了一辆马车,离开刑场后,李小刀被叫上了车。

马车上,李小刀与孙仲相对而坐。

“书看过了吗?”

“回大人,看过了,尚书大人用心良苦,属下铭感五内。”

孙仲欣慰的点点头,李小刀既能明白尚书大人的良苦用心,必然是从头到尾将《法经》研读了一遍,只是不知道他理解了多少。

“既如此,本官考考你。”

李小刀自信一笑,微微躬身道:“大人请。”

孙仲道:“《法经》之所述为何?”

李小刀想了想,总结道:“改刑为法,先列罪名,后定刑治。”

孙仲轻抚颌下清须,颔首微笑,接着道:“律法何所用?”

李小刀道:“其一,明示苍生,何可为,何所不可为;其二,以刑罚之事,震慑不法,惩恶扬善;其三,定分止争,使国安稳。”

孙仲目露赞赏,声音微微压低,道:“儒家以‘礼’崇人治,法家以‘法’崇法治,小刀以为如何?”

李小刀目光一闪,这是要他表态啊!

法家之人一向对儒家的“礼”治嗤之以鼻,儒家也对法家的严刑峻法颇多诟病,两家可谓多年的死对头,在朝中互相攻讦,明争暗斗也不是一日两日了。

泰和帝对此心知肚明,却不加理会,倒不如说,这正是他想看到的局面。

李小刀不是两面三刀的人,既然已经决定站法家,那么就没什么好犹豫的。

当下神色一整,道:“浅视者以刑之不可犯,不若礼之不可逾。然世属侥幸,事关攸蠹,则必政失礼微。唯狱成刑起……”

随着李小刀的回答,孙仲脸上满意之色愈浓,心情大悦。

李小刀这番话的意思为:表面上看用“礼”来治理天下,百姓就会知廉耻,在逾越礼法时会自己纠正不当行为,与其设立严刑峻法强行约束,不如让他们自己不去逾礼。

但世人大多心存侥幸,若无法律约束,必然导致世事败坏,国政混乱,礼教衰落。

只有建立完善的律法和刑狱机制,才能真正约束世人,维护好社会秩序,国家运转。

李小刀的表现让孙仲满意无比,为法家又得到一个人才欣喜万分。

最主要的是,李小刀是他发现并举荐给刑部尚书的,日后李小刀若有大成就,他功不可没。

孙仲特意命车夫将马车赶到大院外,直接送李小刀到家,这才打道回府,以示对他的看重。

孙仲回去后,很快又有吏员给李小刀送来了更多法家著作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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