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研究生在读,品学兼优,为人热情,人送外号,阳光大男孩。”
改变后的记忆,不断在李承天脑海中浮现。
这一次,不仅考上了更好的大学,还没有成为“自闭”青年。
结果非常好。
“这次很好,暂时就这样了。这样的人生,已经足够完美了。”
家中父母在,自己学业有成,出门朋友遍地。
这种人生,已经非常幸福了。
李承天心里非常满足。
正开心着,一个黑影突然迎面而来。
砰!
正中鼻头。
是篮球。
他现在正在和人打球,刚刚的回忆走神,让他没来得及反应,就被队友的传球,直接砸到了鼻子上。
“我的。”
立即有人揽下了这次的传球失误。
声音很熟悉。
“沈云辰。”
李承天的脑海中立刻想到一个名字。
沈云辰是他们系的篮球队队长,一米八九的大个子,他们经常一起打球。
李承天的球技勉强还行,照沈云辰的要求,是加入不了系篮球队的。
但他们文学系打篮球的少,瘸子里面拔将军,李承天便被沈云辰勉为其难的收下了。
“怪我,走神了。”
看着沈云辰皱眉看着自己,反应过来的李承天,连忙承认错误。
“那专心点,还有两周就要校年终篮球比赛了,场子紧张,尽量不要浪费大家时间。”
“嗯,我专心。”李承天笑了笑,忽然觉得鼻子下面有东西在流,还以为是流鼻涕了,抬手就要去一边擤鼻涕。
“你流鼻血了。”沈云辰语气无奈,“先下去止止血,王阳你上来替替承天。”
“好。”李承天捏着鼻子,向场边的装备饮水区走去。
“大家继续,都专心点。”
沈云辰双手拉了拉球衣,显露队长威严。
“这次能拿到名次,我请你们去看我妹的表演,把她舞蹈社,汉服社,古琴社,古筝社的学妹微信都给你们要过来。”
“队长威武!”
场上场下,一顿欢呼,个个干劲十足。
发球,接球,运球。
砰砰砰。
沈云辰妹妹沈倾雪也是文学系的,不过比李承天和沈云辰晚了两届。
李承天现在的记忆中,并没有见过沈云辰妹妹几次,但记忆却很深刻,在沈云辰一提妹妹的时候,就立刻想到了她的样子。
最直观的特点就是好看。
典型的古典审美女生,被文学系文艺青年称为:冰肌玉骨,清水芙蓉;仙貌灵姿,春风杨柳。
最厉害的特点是诗词歌舞琴筝,才艺非凡。
而且专业过硬,奖学金一次不落。
这样的人,早就是系里的传奇。
说是真女神,那真是一点不假。
更重要的是,她平易近人,性格活泼,也不端架子,这就更让她在大家心里的印象评分,节节拔高,让其他人高山仰止。
仔细说起来,沈云辰能拉拢一帮文学系的书呆子,搞出一支篮球队,还能乖乖听话,跟着他训练。
他妹妹的因素,占了百分之百。
要不是奔着能多看沈倾雪几眼,近距离说说话,鬼才愿意跟沈云辰在这篮球场天天累个半死。
李承天加入篮球队,也是这个原因。
不过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身份是配不上沈倾雪的,所以并不狂热。
沈云辰沈倾雪他们家是书香门第,早几代人就在东海市声名远播,但沈云辰沈倾雪他们这一代,虽然已经被新晋的资本,掩盖了名望,但家底依旧雄厚。
别的不说,就说市里汤臣倍健的房子,随便拎出来,都够李承天他们篮球队分。
其他的产业就更不用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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