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中了野猪了,而且是完美命中。
杜拉夫和杰德看向死去的野猪,这头野猪比起刚才易云绊倒的那只更加肥大,估摸着有两百斤。
此时,二人看向易云的眼神,已经与刚才不一样了。
他们忽然觉得,今天可能是个丰收的好日子,而易云,就是他们的福星。
“愣什么,还不快去把野猪绑好,今天天候还早,我们还能狩猎更多的野猪。”
杜拉夫先反应过来,催促着看易云像花痴的杰德。
“哦,嗯!”
反应过来的杰德也满怀欣喜地冲向野猪,如同见到了美娇娘一样激动。
因为蒙德没有畜牧业,所有肉食全靠猎人们供应,野猪肉价格较高,一斤野猪肉就值200摩拉,两百斤可就是四千摩拉啊!
四千摩拉什么概念?
西风骑士团的见习骑士,一个月也就能拿这么多钱。
现在的杰德直接发了一个月的薪水,不香吗?
易云没有解释什么,杜拉夫也没有多问。
能够帮助他狩猎野猪又没有坏心思,他又不是西风骑士追根究底地干嘛?
“你这小子,笨手笨脚的!”
杜拉夫看见杰德掏出匕首乱滑,弄坏了野猪的肉,立刻前亲自教导起来。
“小子,你要是弄坏了某些部位的猪肉,价格是要大打折扣的。”
杜拉夫也难得用野猪肉给杰德做起了教学。
过程中,杰德忍不住问道:“队长,你刚才为什么那么果断就相信了易云,要是他只是胡说,野猪岂不是跑了?”
杜拉夫撇嘴笑了笑:“傻小子,若是失败,我们失去的只是一只野猪,但要是成功了......”
“成功了会怎么样?”
杰德的好奇心已经被杜拉夫勾了起来。
“要是成功的话,今晚你离开森林时就知道会如何了。”
杜拉夫没有明说,只是笑盈盈地看着他。
他是那种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人。
别看他平时摸鱼偷懒,可关键时刻从来不掉链子,一次收获就能抵得平时几个月的努力。
几年前,清泉镇南部雪山中传出有千年冻猪肉的消息,杜拉夫当机立断带所有猎人进雪山。
果不其然,雪山里真得有千年冻猪肉,清泉镇的猎人一个月时间赚得盆满钵满,家家户户都盖了新房。
而易云,就是杜拉夫眼中的机遇。
接下来,杜拉夫让易云拿着杰德的长弓参加了狩猎。
易云的弓术并不好,但学得很快,第三次射箭时就已经能够准确命中野猪了。
他仿佛拥有预知未来能力的神明,野猪逃跑的方向,何时逃跑,都能准确无误地提前知道,让杜拉夫和杰德都不敢相信,易云是第一次接触弓箭。
在至冬,易云想接触弓箭也没有机会,身为首席执行官的他一举一动都被愚人众监控。
除了箭术进步极快,易云还有比狩猎小队中最精明的猎人还厉害的地方,那就是能够迅速找到野猪的位置。
以往猎人小队找到野猪,需要找到其脚印,而后跟踪脚印慢慢进行追捕。
效率很低,还不能保证一定能找到野猪脚印,有的时候进森林三天,也不见得能找到。
但有了易云后,狩猎小队根本不需要脚印,跟着易云,就能拨云见日。
往往易云揭开一道草丛,就能看到一只野猪毫无防备地在森林里走着......
于是乎,仅仅一下午的时间,就狩猎了二十只的野猪,这是往日猎人小队半个月的战果。
到了最后,杜拉夫甚至在森林里吹起了口哨将所有猎人召回来,什么都不用干,跟在易云身后扛着野猪就行。
杜拉夫甚至怀疑,易云只狩猎了二十只野猪的原因,是不是因为狩猎小队就来了二十人,打多了就没人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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