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哇!今天,我的氏族被歼灭了。
我是在昨夜发现的,具体是什么时候我不记得了,也许是昨天吧,我真的不知道,只是看到一封通告,上面写着法尔霍伊的巨魔部落被清除了,商路畅通,特此通知。
不过这说明不了什么,今天通知,也可能是昨天灭的。
里面有我的母亲,我的父亲,他们人生的一半是在愤怒吼叫、高举利斧和沉默寡言中度过,我是爱他们的。
他们死了,就是这样。
我躺在地穴里,反复咀嚼着油炸的野猪尾巴,配着热的酱料和冷的鱼汤。说出这件事情并不是为了炫耀我的生活过得有多好,你知道的,野猪尾巴算不得什么好吃食,我也不是那些爱炫耀的家伙,他们总是像下了个蛋的母鸡,累死累活的跑遍整个村庄,阿巴阿巴的告诉所有鸡它下了一个蛋。
下蛋本就是母鸡的使命、职责或者能力什么的,就像我每天的日记一样,当然,我不是说所有鸡出生的目的都是为了下蛋,这样对鸡很不公平,鸡也可以拥有自己的生活,它们可以自由的到处奔跑,跳跃,以及求爱。
事实上,我甚至认为鸡活的比人都好,它们可以轻而易举的获取食物,只需要花一些小心思获取人类的好感就可以了,甚至一些聪明的鸡,已经学会了摆出高傲的气势来让人类知道自己的存在。
有些人就吃这套,把对不死鸟菲尼克斯的崇敬转移到趾高气扬的鸡身上,这只鸡也就真的把自己当做不死鸟了,当然,也不是说鸡就是卑微低贱的,菲尼克斯就是高贵华美的,有时候鸡也比不死鸟好,或者说有用,比如…当我想吃炸鸡的时候。
不得不承认,我目前还没有吃过用不死鸟作为食材的料理,它既然叫做不死鸟,自然很难捕捉和死亡吧?更别说做成美味的食物呈在我的面前了。但是你和我,以及大家都可以吃到炸鸡,就是那种非常可口且酥脆多汁的炸鸡,不过不是所有的炸鸡都酥脆多汁,也不是说只有成为炸鸡才能体现出鸡的价值,这样说就好像我是一个因为想吃炸鸡却只能吃油炸野猪尾巴,所以就阿巴阿巴个不停的可怜人。
吃饭的时间本来不算很长,但我总觉得过了一个一直在压抑冲动的纪元,甚至可能比纪元更长,我不知道你是否习惯我的碎碎念,总之,我们不能因为一些东西在某方面没有价值就去否定它的存在,没有任何东西是完美的,连神明也不是。
我不是在讽刺神明,你可能不太清楚,我曾经也是信徒,邦桑迪对那时的我而言是神圣且不可冒犯的,他掌管着所有死去巨魔的灵魂,是我们的缔造者,我是万万不敢讽刺他的,至于为什么是曾经而不是现在,那就要从7年前说起……
哦!赫利迪斯回来了,身手矫健的他从地穴入口坠落,摔在柔韧的巨叶片上,蓬松的毛发沾染着些许灰尘,背后带着一件长柄的巨型战刀以及流转着耀眼荧光的甲胄。
他脸上透着一抹绯红,看起来很渴的样子,在原地瘫倒吐着带有半透明倒刺的粉嫩舌头,用力的喘息着,健硕有力的身躯随着呼吸起伏,似乎刚刚经历过一场激烈的战斗。
我递过去一杯雅加,那是用煮熟的蛤蜊及龙虾肉,配上用附近的树汁及藤蔓的叶子所酿造的饮料,对于回复体力有很好的效用。
赫利迪斯喝下后脸色更加红润了,他迅速脱下背后的武器与行囊,毛茸茸的脚掌站立地面,足底厚厚的肉垫看上去软绵绵的,身躯后仰向下弯曲,一块块发达的肌肉在皮毛下颤动,紧绷的像是弓弦。
我不懂赫利迪斯为什么要用嘴吞着自己的尾巴,不过从他浑身蒸腾的热气来看,这应该是兽人战士修习的莫雷洛秘典,可以将食物或者材料中蕴含的能量融入自己的身体,我以前从没见过,氏族里的巨魔可没有秘典传承。
是时候让我见识下精灵的手艺了,越过赫利迪斯我将视线投向地面,经过鞣制的巨狮皮革保留了闪亮的金黄色泽,用利爪分割打孔,护胸采用弧面结构,在表面增添了华丽古典的刻纹与辛卡尼亚独有的冰裂花图样,护袖是活动可脱掉的,护腰上铭刻着咒文,脚部也有宽大的护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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