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以前在自家部落的时候,那只正经兽人会天天洗脸?!
一个月洗一次就不错了!
然而进了城,一切都变了,倒也没人逼他必须洗脸,就是周围人的眼神。
沃嘎回想起自己刚进入荆棘城,半个月没洗澡、洗脸走上街,周围人那鄙视的眼神……简直了。
自那之后,他便入乡随俗,养成了隔一段时间洗一次澡,天天洗脸的好习惯。
开始时还不习惯,但过了一段时间后,他觉得这种清爽、干净的感觉也不差。
搞好个人卫生,沃嘎穿好皮甲等装备,带上自己的长剑,出了门走上荆棘城的石板街道,向城门口走去。
他住在荆棘城的平民区,工作是一名普通的城卫兵。
一名推着早餐车,卖烧饼的野猪人妇人看到沃嘎,打招呼道:“早上好啊!小酋长!”
看到一旁邻居的调侃眼神,沃嘎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早上好,爱迪大妈。”
回应后,他在周围人调侃的眼神中快步走过,棕色的脸都变红了一些。
其实,除了城卫兵之外,沃嘎还有另一个身份,一个拥有八百名兽人的中型兽人部落的酋长之子。
在刚到荆棘城定居的时候,他每逢邻居便介绍自己的身份,并以此为傲。
以兽人的逻辑,部落的荣耀的确值得夸耀,更何况他还是伟大的酋长之子,但他却忘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这里是荆棘城!
而荆棘城是北地大草原中部这一广袤区域的中心城市!
别说他这个中型部落酋长之子,就算是他的中阶战士酋长老爹来了,在荆棘城也毫不起眼。
这一点在他加入城卫队后,感觉尤其明显,城卫队里的中阶战士不说一抓一大把,但也是随处可见。
沃嘎毕竟是一个年轻、聪明的兽人,很快就认清现实,适应了荆棘城的新环境,和邻居也搞好了关系,但“小酋长”这一外号却是流传了下来,成为了邻居好友调侃的工具。
快步在街道上穿行,沃嘎要尽快赶到城墙,并非着急站岗,而是为了赶上饭点。
在城卫队,一般会在上班前一个小时准备好食物,过时无餐。
想起那一群同样胃口巨大的牲口同事,他脚下的步伐又快了几分,很快来到城市的主干道上。
现在还是清晨,太阳刚升起不久,荆棘城繁华街道两侧的大商店还没开门,而街道上却已经是人来人往。
看了看装饰华丽的商铺,沃嘎眼中流露出不加掩饰的羡慕之情,想冲进去大肆狂购一通,可那粗壮的大理石石柱,高大的镀金门扉,来自大陆南方的多彩玻璃制品,这一切自带穷人退避的魔法效果。
买不起,是真的买不起。
沃嘎入城之初曾好奇进入一家商铺选购,看到琳琅满目的商品:珍贵的魔法药剂、矮人大师打造的附魔武器、精美铠甲……
“我啥时候才能得到那一把附魔长剑啊。”
至今,他仍对当初看到的一柄附魔长剑念念不忘。
但也能想想而已,以他目前的收入水平,要想购买那柄矮人打造的魔法长剑,得不吃不喝上百年才行。
与其期望存够钱购买心仪的魔法长剑,还不如努力提高实力,争取在城卫兵之间脱颖而出,获得上级赏识,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成为红龙眷属,走上人生巅峰。
沃嘎伸手擦了擦嘴边快要流出来的口水。
不过,这一切并非他的凭空臆想,他是有机会实现以上目标的,或者说每一名城卫兵都有机会实现以上目标。
为了鼓舞眷属进步,红龙制定了一系列鼓舞措施,其中有一项就是针对各大城市城卫兵的。
每隔一年,各大城市、小镇就会派出二十岁以下的代表选手,来到荆棘城参加城卫兵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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