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在门口到客厅的地方照了一遍,他们没开灯,也许吸血鬼不在这个屋子,容易打草惊蛇。
哒——哒——哒。
是脱鞋,从楼上下来了。
哈德掏出麻醉枪,蓄势待发:“小伙子,躲在我身后,看见什么也别害怕。”
哒……哒……咚咚咚!
什么东西从楼梯上摔了下来,是个人,还是吸血鬼?
这景象让人毛骨悚然,好想是死了,也好像是昏了过去,这是个女人,穿着条纹长裙、金发,她面色和纸一样白。
女人眼睛微闭着,她在看什么。
她……应该没死吧。
哈德顺着女人滚落下来的楼梯向上照明,没人。他蹲下来,摸这个女人的脉搏:“人没死,她的血被吸了不少。”
据推测,作案者应该不在这个屋子里了,很狡猾的家伙,没有吸干被害者的血,还留了半条命。这情况很少见,大多数吸血鬼在破除禁忌之后,对人血的渴望会让他们无所顾忌。每杀死一个人,速度和力量都会增强,但你得吸干才行,吃一半的‘蛋糕’对提升能力没有多大益处。
哈德拿出了一个小刀,划破女人的手臂,看不见血的涌出,能见到皮肉之下的通红色。老头多了心眼,他把碰了肉的刀口放在舌边试了试,警觉的味道使他发慌。
“吸血鬼不在这里吗?”丁童感觉这里太暗了,应该去开灯。他走到楼梯靠近卧室的地方,找到了那个按钮。
咔哒。
灯亮了,屋子又恢复了生机。
可……怎么感觉有一股腥味儿,空气中的味道,像是蛇的、青蛙的。
哈德望向窗外,他的护目镜起到作用:“丁,把灯关掉。”
“什么?”
“快关灯!”哈德举起手枪,子弹打碎了灯泡。
完事了?这才刚刚开始呢,即便在门内,他们也能听见外边稀稀疏疏的声音,还有些黏糊糊的,感觉是橡胶贴在草坪上。他拖动丁童来窗口,按住年轻人,不让他站着。
“怎么了?”丁童没想过老头这么粗鲁,干碎灯泡也应该提醒一句。
“嘘。”
哈德的样子是在说:这可不是一件小案子。
他好些年没有这么可怕的感觉了。他在拉斯加办过一个灵媒杀人案,凶手身体里出现两个人的灵魂,酷似精神分裂,那家伙确实可以分裂,但分裂的是身体,你杀了他,他会变成两个人,力量增强数倍。他管那次事件叫最恶心的旅程,那花了他整整三周的功夫才搞定。而这一次,情况似乎更糟糕,他后悔来这个鬼地方了,吸血的‘东西’不是吸血鬼,他可以称之为‘东西’。但是,特么的谁能告诉老子!这该死的家伙到底是什么!
空气变得寒冷,玻璃上多了晶花。
丁童的呼吸也不顺畅,哈德不说话,他只能看被哈气弄的模糊的窗外,嗯——有什么东西,在对面的街道上徘徊,它们都没穿衣服,像狗一样的爬行着,四肢不规则的乱动……形体上,是难看的青蛙。但丁童察觉的出来,那是人,只是变成了类似吸血鬼一类的东西。
“是吸血鬼?”
老头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他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阴森的东西,比蛆虫还用令人作呕。
丁童担心的回头,看望楼梯处底下的女人。
她不见了!!
“哈德,哈德。”
“嗯?”
“喏。”丁童指给他看。
哈德的护目镜有日光功能,却不能穿透墙壁,在他眼里,这周围都是一片光亮。客厅内没有那‘东西’的影子,通道也没有,其他地方他看不见。
“去找她。”哈德把麻醉枪递给丁童。
老大爷,你在说风凉话,我可不玩这种东西,我是个作家,不是驱魔人。
“你为什么不自己去?”
哈德的拇指在左右晃动:“好啊,要不你在这里看门,我去解决那个家伙。不过一个可比一群要容易对付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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