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鹤青报了预约的房间号码,然后就被领着进了一个大厅里,装修倒不是想象中那种俗气的金碧辉煌,意外的看起来很淡雅?墙上还挂着几张看不懂的画。嗯,艺术气息冲上来了。
他打着背手四处打量,正打算把墙上的画拍下来上网搜搜看到底是个什么玩意的时候,一个熟悉的面孔走了过来,一把揽住了他的肩膀。
“怎么这么晚才到?爬过来的?”
宋之杰,每个人高中时期都必备一个的死党。
他的性格跟周鹤青的闷骚恰好相反,他是明骚,明晃晃的骚。
上学的时候就特别爱穿鲜艳的衣服,亮粉、大红、明黄、还有从头到脚穿纯白。跟谁都是自来熟,只要想说,没有他找不到的话题,各种段子荤素不忌,张口就来。有人评价他说,天生的社交狂魔,贴切得不得了。
身边的女朋友也是,说换就换。
按他的话说就是,“我不花心,我只是心碎成了很多片,不同的碎片爱上了不同的人。”
贱到没被周鹤青一拳打死已经是万幸。
不过也奇怪,就像冥冥之中安排好了似的,虽然宋之杰的朋友多如牛毛,但身边玩儿的最好的还是周鹤青。高中毕业之后二人还是留在了这个小城市,躺平任捶胸无大志的周鹤青倒没什么所谓,没什么追求。
宋之杰却不一样,家境好长相佳,身为一个不管是社交能力还是学习能力都拉满的五边形战士,他身边人都在劝他,去大城市看一看闯一闯吧,他自己当然知道大城市有更加广阔的空间发展,可就像中了邪似的偏要留在这,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周鹤青也不知道。
好几次约出来吃饭,周鹤青半是诱导,半是逼迫地追问宋之杰,让他如实交代,到底为什么?
甚至还开玩笑问,不会是因为我吧?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啧啧啧,我把你当好兄弟,你居然想那个我!
宋之杰总是一手太极功夫回应,出神入化:“当然是因为你,不然还有谁?”
就像现在这样。
周鹤青存心要开他的玩笑:“上次那个女朋友呢?没带过来?爱那么惨还是被甩了?”
宋之杰脸色不变,云淡风轻:“什么爱不爱的,爱过!”
“倒是你,我没记错的话,现在还是孤寡老人吧?”
被狠狠说中的周鹤青扯出一个笑容,给了他肚子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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