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克萨哈之子苏常寿似笑非笑道:“狍子沉重,麻烦义王走一趟。”
孙可望点头哈腰:“应该的,应该的,这都是奴才应该做的。”
说着孙可望快步朝狍子方向跑去。
谁也想不到,眼前这位狗一样的人物就是当年平天下、定西陲的张献忠四子之首、永历帝钦封秦王。
所谓英雄落寞,所谓丧家之犬,皆在此人身完美体现。
苏常寿高居马,用古怪的语气笑道:“阿玛,我听人说着木兰围场常有野狗出没,你看前面那条是不是啊?”
苏克萨哈眯起眼睛,“我看着恍惚便是。”
苏常寿转头看向孙征淇:“义王世子,你看着那里是什么?”
孙征淇抓住猎弓,“奴才……奴才以为……”
苏克萨哈的一众亲兵慢慢围拢。
苏常寿淡淡道:“世子,我听说你父王有三子,朝廷应该不在意谁来嗣义王位吧?”
图穷匕见。
孙征淇脸色惨白:“奴才一眼望去,也觉得那是一条野狗。”
苏常寿狞笑道:“世子,我听说这条野狗常出没伤人,朝廷深以为忌,世子觉得应当如何?”
孙征淇颤声道:“当……当Shè杀之!”
苏常寿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世子请!”
孙征淇弯弓搭箭,颤抖的瞄准了前方。
此时孙可望终于摸到了那头狍子,他激动的抱起狍子,转身大喊道:“中堂,我拿到这头狍子了!”
昔日在大西军中时,孙可望有【鹰视】之称,区区几十步,他依然能清晰看到苏克萨哈等人的神情。
面无表情。
所有人都用一种淡漠的眼神看着他,仿佛在看着一个死人一样。
孙可望瞬间觉得一股寒意爬头顶。
下一瞬,弓响,箭发。
箭矢没入咽喉的时候,孙可望眼前血红。
恍惚中,他仿佛看到了那一年,四兄弟攻遵Yì、克贵阳、入云南,连战连捷,所向披靡。
那一年,他还不是秦王,他还不是晋王,他们只是彼此的兄弟。
如血夕阳里,孙可望依稀记得他握着他的手轻轻叫了一声,“宁宇~”
血幕中,二人相视大笑,身后是百万雄兵。
再也回不去了。
孙可望叹气,仰面倒地。
顺治十八年十月十九,满清义王孙可望病逝,昭圣太后太后慈谕:赐谥恪顺,其子孙征淇嗣位,接替平西副将之职,代父随征。
……
是夜,染血夕阳里,一俊俏少年走进树林,冷冷道:“割此贼狗头,发往云南!”
跟随俊俏少年的蒙面人点点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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