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在当下的社会里,即便是中医也是以实用性为主,明明有更实用的方法可以治疗,大多数人自然不会再去研究用处方该怎么治。
“如果就这么赢了你的话,那也未免太简单了些。”谷药的嘴角勾起一抹笑容,显得十分轻松。
这一幕看在台下众人的眼中,自然也是议论纷纷,人们对楚浩然更是忍不住一阵唱衰。
楚浩然却不以为然,他抬头看了季少龙一眼,问道:“季会长,请问患者的眼白是否有血丝存在?如果有,血丝情况怎么样?”
季少龙闻言愣了一下,看向的楚浩然的眼睛忽然一亮。
因为楚浩然的这个问题非常关键,若患者眼白没有血丝的话,那其病症便正如谷药所想的那样。
但如果患者眼白有血丝的话,根据血丝的情况不同,是有可能涉及到患者的肾脏问题的。那样一来就复杂多了!
季少龙没想到,楚浩然虽然年轻,处事却如此谨慎。
不过季少龙在想第一例患者时,并没有考虑那么复杂,所以便跟随之前的想法说道:“患者精神不错,眼白无血丝。”
听到季少龙的声音,谷药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刚才楚浩然提出那个疑问时,谷药同样也是一惊。
因为季少龙在描述具体的脉象时,有刻意引导的成分,以至于谷药很直接地断定患者的肾脏没有问题。
但谷药却忘了一点,如果患者眼白有血丝的话,同样也会出现类似的脉象,但肾脏却会有问题。
而且这是一个比较罕见的病症。
因为谷药的药方早已写好,所以如果季少龙随便回答一个答案,或者季少龙故意回答是有血丝的话,那么谷药这一局很可能就已经输了!
楚浩然闻言点了点头,接着拿起毛笔在宣纸上缓缓写着他的药方。
只是和谷药不同的是,楚浩然拿毛笔的方式有些特别,和握水笔没什么两样。
看到这一幕后,台下顿时响起一阵哄笑声。
“现在的年轻人,连毛笔字都不会写,就能给人开处方,真是让人觉得可笑啊!”
“这人该不会是个大学生吧?就学校里教的那点儿中医知识,能用来治病?那不和学徒没什么区别吗?”
“喚,谁说不是呢!我外孙女就是在学校学的中医,回来给我帮忙时嘴上说的头头是道,结果真让她给人看病时,根本就是一脸懵啊!”
“我有个学徒也是,各种理论知识丰富无比,结果给人开药方时各种错误千奇百怪,漏洞百出!”
“我看这比试也不用看了,多半是那年轻人输了!”
台下的议论声此起彼伏,基本全是唱衰楚浩然的,以至于苏木有些听不下去了,跟旁边的人反驳道:“谁规定的给人开药方就得写毛笔字?毛笔字写得好和医术有什么关系吗?要照你们的理论来说,那王羲之就不止是书圣了,还得是医圣?”
苏木说的话非常有道理,以至于旁边的人只能摇头,却根本无从反驳。
的确,就古时候而言,给人开药方只要会写字就行了,而且因为大家都是写的毛笔字,所以倒没人在意这些。
但时至今日,却有不少人固守传统,认为中医开药方必须得用毛笔写才行。
殊不知如果古代人可以用钢笔写字的话,他们也不想用毛笔写字,只是他们没得选罢了。
楚浩然倒不在乎这些。
正如苏木所说,一个药方最重要的是其内容,至于是用毛笔写还是用钢笔写,甚至哪怕是口述的,只要能治病,就说明它是一个有用的药方。
否则就算字迹写的再漂亮,对于治病救人来说,也无异于是一张废纸。
所以楚浩然只要保证自己的药方能够治好季少龙所描述的病症,便足够了。
而且楚浩然也不是不会写毛笔字,他只是不想那么高调而已。
否则他从师父那里传承来的字体若真被他写出来,只怕会立刻引起另一番轰动,但那并不是楚浩然所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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