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的时间里他才发现,魏国法律之完备,并不比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国逊色多少,只是没有秦法那么严苛。毕竟是战国时代首个变法的国家,而后又经过上百年的淬洗和冲击。到现在为止,这一套魏法十分成熟。各国间的法律也是相互学习,借鉴。就制度而言,并没有跨时代的差距,秦国相对于山东六国而言,最大的差别就是法律贯彻的更加深切,已经寖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山东六国或多或少还保留着部分贵族的制度,而且尾大不掉,政府的律令往往无法深入。正因为如此,君主对于国家没有形成完全的君主专制,这样虽然不利于统治,无法做到像秦国一样以举国之力办成一件事。但好处就是社会上依然充满着活力。民间的各种思想没有受到任何的制约以至于腹死胎中。
因此,纵观战国两百多年,秦国没有出过任何一个文化大师,甚至连名士都少的可怜。反观六国,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一时间各种各样的思想互相碰撞,好不热闹。在旧的思想之上又不断产生出新的思想。儒家,法家,道家,墨家都在这一时期蓬勃发展。成为中国历史思想上的一大奇观。
而自秦统一以后,整个中华历史,便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思潮大踊跃时代。
这到底是什么原因,说实话,萧照并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秦法是制约思潮踊跃的根源。他有时候常常在想,对于一种文明来说,文化的统一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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