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群商民中,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本领,鲁家在商朝时,便是负责制造礼器的,他们能制造巨大的青铜器,并在器皿上铭刻贵族们的丰功伟绩。
在后世,这些青铜器上铭刻的文字就是研究古早历史的第一手资料。因为商人将铜叫做金,所以后世称这种文字为金文。
只不过前段时间所有人都在忙着造房子,他们的本职工作倒是没派上什么用场。
南宫修顺着胥余的目光看去,只见桌上摆着两样东西。
一个是奇怪的木器,中间凹陷,两头翘起,上面包裹着麻布。
另外还有一对奇怪的青铜器,金灿灿得好不亮眼,它的底部类似于一个圆盘,一根半圆的铜柄安装在圆盘之上,上面系着粗粗的麻绳。
(注:商朝人把铜叫做金,而且上面说了青铜也不是青色的,但是为了符合读者们的阅读习惯,后续出现的铜器一律都叫青铜。)
“这是马鞍和马镫,我教你怎么用。”
胥余带着南宫修出门,叫他把马牵来,首先把那个奇怪的木器安放在马背之上,南宫修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一个安在马背上的座位。
而那两个青铜环套,则被安装在马的两侧。
“来,你试试。”
南宫修看这架势,心里有些明白了,他伸手一按马脊,跃上马背,坐在那个马鞍之上,把两只脚伸进马镫里面。试了试,感觉稳如泰山。
他一扬马鞭,一提马缰,那马唏律律一声长嘶,撒开四蹄,如离弦之箭一样朝前奔去。
南宫修骑了一圈,绕了回来,兴奋地道:“大王,这真是个好东西啊,坐在上面太稳当了。”
身为一个骑兵将领,他最是明白不过。骑马虽然可以省力,但骑马却是走不了远路的。
因为人骑马时,两只脚只能悬空挂着。马跑起来又不稳,人一直被颠来颠去,两条腿摩擦摩擦,没跑多远,就会被颠得神志不清,两腿血泡了。现在有了这马鞍和马镫,再远的路也去得。
而且,如果我熟练了的话,双手都可以解放出来,如果和人战斗的话……
作为一名将领,他立刻明白了这两样东西在军事上的用处,眼神之中不禁放出光来。
胥余对他的军事素养非常满意,正色道:“这次叫你来,是想让你去执行一个计划。上次我们商量的事情你也知道了,周人很可能会来攻打我们,最迟一年他们就会到达这里,所以我们必须早做准备。”
“大王放心,周人若赶来,我必定誓死保卫平安邑。”
“接下来我有许多计划要去做,比如要修建城墙,又比如要打造兵器,但这些事情需要大量的人手,我们只有这区区五千人,根本不够用。所以我需要你去劫掠人口。你愿意去吗?”
胥余忘了,这个时代还是奴隶时代,南宫修对于劫掠人口这种事根本就不可能有负担,所以他是多此一问。
“我当然愿意,很多事情本来就该让奴隶去干。只不过我们现在没有办法,只能亲力亲为而已。但是,要去哪里劫掠呢?这附近方圆百里,我都有探查过,根本就杳无人迹。”
“此去往南,是一座半岛,那里生活着许多野人部落,他们现在还不会铸造青铜,还在使用石器。你带上你的人马,去把他们给我劫掠过来。时间紧迫,只要青壮年,至于老弱……让他们自生自灭吧。”
“诺!”
“这几天,我们让你全力制造马鞍,马镫和船只,早去早回。”
“诺!”
十天后,南宫修带着全副武装的五百骑兵,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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