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干净清幽,檀香浮动。
墙上挂着一些字画和山水画。
周九恒不是很懂,不过觉得还行,至少能过得去眼。
许是听到了动静,一女子掀开珠帘,走了出来,用带着几分青涩的笑容对着周九恒行了一礼:
“奴家白兰,见过周公子。”
周九恒脸上带着笑意回礼,私下却是大骂含芳阁的老板。
万恶的资本家,连这么小的姑娘都不放过!
这白兰姑娘,娇小可爱,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的模样。
这等年龄,在前世也不过是初中生而已,如今却被拉出来接……打工。
由于对方实在过于年幼,周九恒不忍调戏。
便没有口花花,主动和她保持着距离。
可他这样,白兰小姑娘却是急了。
按照平日里的教导,她本是不应该如此主动出来的。
而是隔着珠帘聊些话,只有氛围到了,或者诚意到了,才走出珠帘见一下客人。
按老妈子的话来说,她们青阁的人要保持矜持,适当的与客人保持距离和神秘感。
偶尔给点糖即可。
这样才能让客人大掏腰包。
额,不对。
是让客人流连忘返。
但白兰小姑娘只是一个新人,年纪也尚轻,在欲擒故纵的手法上自然远不如其他老练的青阁姑娘。
心态上也没有那么平和。
见周九恒在门口徘徊了一会,以为他要反悔离开。
这一着急,就自己走出来了。
可没想到,自己都这般主动了,对方的反应却还是这么平淡。
似乎不是很中意她。
回想老妈子平日里的教导,白兰小姑娘主动靠了上去,用满是崇拜的眼神看着周九恒:
“周公子的诗,是白兰这些年见过最好的诗了,也是白兰最喜欢的诗。”
按老妈子的说法,男人一般都无法抵挡女子露出崇拜的眼神看向他们。
因为这是最能让他们感到满足和骄傲的。
其中最有杀伤力的,当然是充满真诚的崇拜眼神。
而她,现在是真的崇拜周九恒的诗才。
所以她的眼眸,极具杀伤力。
周九恒心中好笑,你这小丫头才活了多少个年头?
奈何这白兰小姑娘拿捏住了他的门脉。
那清纯崇拜的眼眸,着实让他浑身舒坦,豪气万丈。
当即大手一挥:“喜欢,便送给你了。”
反正这个时代又没人写过这首诗。
他想送就送。
就是这么任性。
主要是周九恒以后不打算靠诗文装逼,所以觉得无所谓。
这一次若不是机缘巧合,他也不会抄下这首诗当敲门砖。
“真的?!!”
白兰小姑娘眼神大亮,不敢置信的尖叫道,全然顾不上仪态。
这个时代,诗文还是盛行的。
至少在中上层圈子还是盛行的,而作为专门赚中上层圈子钱的青阁,自然要附庸风雅。
懂诗词,崇拜有才华的诗人。
当然,这些是表象。
主要是为了名气。
与有名的才子交往,才能大大提高她们的名气。
如果能获得才子赠诗,更是一飞冲天。
白兰小姑娘馋周九恒……的诗吗?
当然是馋的!
甚至还一度以为这是周九恒专门为她写的诗。
可她有自知之明,不敢开口要。
加上周九恒对她颇为冷淡,就更加不敢有这念头了。
如今周九恒却突然说送她了,她反而感到不真实,无法相信!
“当然是真的。”
想到待会还要对这小姑娘动手,周九恒还是有些歉意的,便肯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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