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出任警局宣传形象大使?
听到“三千一百万”这个数字。
林古一开始都愣了一下!
一般来说,一部电影总票房和首日票房的比值都会在6-10之间。
但《烈日明心》这部电影不一样啊......
这特么是一部悬疑、犯罪类的电影!
这种题材电影最特殊的地方就在于首日票房一般都不会太高,讲究的是一个后劲。
不夸张的说,以《烈日明心》的完成度,后面总票房翻12倍以不成问题!
也就是说,目前大致可以预测,总票房应该接近四亿!
要知道,前世《烈日明心》这部电影是在15年映的,最后票房也才三亿而已。
如今,提前一年映不说。
票房看去,还要增加三分之一?!
看着激动的曹平和赵雯,林古赶紧让开了门口。
“曹导,雯姐......进来说吧。”
一进屋。
曹平和赵雯就愣住了。
他们还真没来过林古的出租屋......
“林古,你...一直就住在这种地方?”
曹平一脸的不可置信!
他知道林古很节俭,甚至连手机都是一款二手破机子,衣服也基本都是拼夕夕买的。
但没想到,住的地方竟然也这么差!
空间小不说,里面的光线、布局都非常差。
各种家具陈旧且不全。
而且空气中明显有一股发霉的气息。
林古点点头,洒脱笑道。
“反正一年也没几天在这里住,租个好的也没什么用,浪费钱。”
曹平嘴角一抽。
别的不说,单说《烈日明心》这部电影,就给林古带来了300万的片酬!
那时候,林古还没和华艺签约,片酬除了赵雯之外,基本就是林古自己全拿!
就算只有一百万,也不至于连个房子都要这么节俭吧?
而站在曹平身后的赵雯,则立刻就明白了。
林古不想把钱浪费在这种地方,而是想拿去做慈善......
想了想,她站出来,笑道。
“嗨,是我的问题,我这个经纪人没做到位......”
“过几天,我就给林古找个好点的房子。”
曹平摇了摇头,叹道。
“行吧,林古,你现在也算是大火了,该享受的还是要享受......”
“赚那么多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有什么用呢?”
“花在自己身的,才真正用了嘛!”
林古也只能笑着点了点头。
做慈善的事情,他不想搞得人尽皆知。
能含糊混过去,就最好了。
......
三人坐下后。
曹平才想起这次来的主要目的。
他笑着看向林古,道。
“林古,你看了你围脖的粉丝数了吗?”
林古摇摇头,苦笑道。
“手机......卡死了,我还没来得及看。”
曹平嘴角一抽......
随后,直接取出了自己的手机,打开了林古围脖的主页。
那面。
明晃晃的数字,让林古自己都呆住了!
648万!
一夜之间!
林古已经是一个接近千万粉丝的大明星了!
随后,曹平又往下划了划,点开了那条系统消息的评论区。
“你看,评论九万条,点赞七十万!”
“林古,你彻底火了!!”
林古接过手机,简单翻了翻,一时间也有些感慨。
他想过自己会火起来,但没想到第一部电影就能火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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