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沈涉实在是不解风情,以后做他的大娘子可是要失望喽。心里虽然这么想,可是他一个下人成天操什么心啊,这些事都得太太、老太太去操心,可能郎君现在一时只有念书科考,在男女之事上还没开窍罢了。
“这,真是太不好意思了,我的字实在是……”叶杏没想到知书这次除了带来建议,竟然还有字帖。她从前钢笔、铅笔写惯了,穿越过来之后也只用树枝在地上写,还从没用过毛笔呢,谁知道第一次就出丑了。
叶杏发现知书竟然送颜真卿的字帖给她,她觉得知书不愧是在高门大户给主家当贴身小厮,要求实在是高,连送她的字帖都这么高级,要不是她要签卖身契没啥自由,否则她都想去沈府打工了。
“您这出手太大方了,就不怕我浪费了颜真卿的字帖?”
知书觉得太难了,原本他已经能够自如地把沈涉的话复述给叶杏,但是送名贵字帖这种不合常理的行为沈涉也没给个理由,搞得他现在还早搜肠刮肚现编一个出来,果然多给的钱不好赚。
正在他为了理由急得满头大汗的时候叶杏自己反而想通了,她给了知书知道赞许的眼神说:“想来你一定是觉得我以后生意会越做越大,到时候签文书什么的写一手好字可以给人好印象对吧?”
知书立马点头如捣蒜:“对对对,就是这样,你想啊,你要是一手丑字,还是个姑娘家,人家肯定就把你看轻了。要是写得一手刚劲有力的字,那些人肯定高看你一眼。”
知书最喜欢叶杏的就是这一点,她每次都能自己脑补很多,明明有时候他转述得干巴巴,叶杏一脑补,偏偏还就能跟郎君说的话正好对上。这次估计郎君也是这么想的,他之前还以为郎君是不解风情,看来是他的格局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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