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我书中女主笔下的男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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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这是人能写出来的文字吗? (2-2)

按照之前发生的事情来看,丁瑞这样的行为好像是不理智的。

因为,毕竟是互写人生,写得越多对于另一个世界影响越大,这段文字,丁瑞的确是满怀激情去写的,但是绝对不是瞎写的。

事实上,这段文字的整个框架,丁瑞都和金珊珊进行了深刻的研讨,两人短暂达成了一致。

与其大而空的写一个结果,不如将这个结果细致的描绘清楚,这样未来可控制的东西便变多了。

做完这些,丁瑞收起电脑,从卫生间走出来,这时他才发现了,手机有好多未读消息。

发消息的是两个人。

一个人是徐露露,一个人是张世豪。

他们都在问丁瑞在哪里。在哪里,当然是在宿舍了。

丁瑞同时和两个人聊天,他本以为这两个人是因为不同的事情找他,结果聊着聊着他发现有点不对劲了。

他们在说同一件事,白峰要打他。

等等,丁瑞想起了日记本之前记录的流水文。

一开始的那个选择题。帮助徐露露与刘媛媛那个选项后面有个备注,备注里写了

“你百分之百会被白峰打,并有很大概率被燕云山发现,丢失天子剑”。说实话,当时丁瑞只注意到有可能会丢失天子剑的后半段,并没有太注意前半段。

当时,丁瑞准备救徐露露和刘媛媛的时候,还特意看了一眼,白峰并不在,选项里说,丁瑞是主动搂的徐露露,为了避嫌,丁瑞特意没有做这个动作。

他是真没想到,后来徐露露会主动搂他,最关键的是,这么个事,居然被韩阳那小子看到了。

和徐露露一样,韩阳也是名章子,整个学院就没有他不认识,和不认识他的人。

虽然同样是社交天花板,丁瑞并不喜欢韩阳。

当然不是因为韩阳太胖,所以嫌弃他,主要吧,韩阳这个太势利了,说好听是泥腿子,难听点就是走狗。

还是那种甘心当狗的那种人。你刚巧路过就路过呗,非要多嘴说这一句干嘛。

天子剑的事还不知道金珊珊咋写呢,白峰又来了。

人间,还真是,......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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