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它们是见着血肉就撕咬,见着人就冲,那就像遛狗一样,带着它们跑就行了。
从上郡的最南端开始,一直带着它们跑到了最北边的长城。
一路上光是被同伴踩死的尸妖就有五六万。
再加上平时击杀的尸妖,这些尸妖最后真正能跟着他们跑到长城边上的,也不过五六万。
放开了家门,一路狂奔,最后顺着小路迂回长城,原本的五千军士,真正活到现在的,也就大概两千。
以三千破十二万。
就算比不过白起,但彼此之间的距离应该也不算太大吧。
蒙恬自认为自己不比白起差。
常年与匈奴厮杀,那些匈奴人几乎是闻蒙恬之名就望风而逃。
听从匈奴那边过来的商人说,他蒙恬在匈奴人眼中,是“中华第一勇士”,虽然心里乐开花,但脸上仍旧云淡风轻,一副无所谓地表情,让不少人对他推崇至极。
他并非莽夫,反而在文学上也有所建树,只不过一家中,总有一个人需要扛起父辈的荣耀,于是他拿起了刀,披上了黑甲,担起了所谓“中华第一勇士”的名声。
“将军!有您的信件。”蒙恬站在烽火台上,远望前方。
很久很久以前,他就有过这样的习惯。
谁会给我写信?
是公子吗?
等他接过信件时,不禁莞尔。
他多久没见蒙毅了?
三年,五年,还是十年。
听说皇帝对他极好,想到这里也就放心了。
不过等他将信封从头到尾读一遍之后,登时脸色大变,手掌稍一用力,整张黄绢被他攥在掌心。
“信是什么时候送来的?”蒙恬尽量保持冷静,问了一句。
“是加急信件,还是以扶苏公子的名义传来的,估计是两天前发来的。”近卫估计就一下从此处到肤施县的距离,于是答复道。
“两天前,来不及了,你们在此处镇守长城,万不可让匈奴人赶尸妖过来,通知汉谋,高义,一刻钟后,我要在长城口看见他们两人的部曲。”
蒙恬下了烽火台,然后不慌不忙地下命令,然后又和另一个近卫说:“我走之后,我军一切事宜照旧,若是匈奴来,出击,屠杀,不计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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