堀是窟的异体字,华文解作洞穴或土室,如成语狡兔三窟。
“堀”,拼音:kū。而在霓虹语中,称运河为“堀川”。
所以苍天堀,其实指的就是苍天运河。
【你曾经见过凌晨四点的苍天堀吗?】
“我见过,不仅见到了,而且正身处其中。”
再次漫游在苍天堀川的沿河步道,停佇堤岸边欣赏美景,前后差距不过十二小时,但蓝斯的心境卻已经截然不同。
中午吃便当时,青年还有些茫然无措,不知道该以何谋生,甚至考虑去应征动作片演员。
但是现在,从三途川离开的他胸有成竹,嘴角洋溢着青春自信的笑容。
【区别主要体现在哪里呢?】
“区别?区别就体现在爷口袋里厚厚一迭的八十万円!”
是的没错,钱真是英雄胆啊!蓝斯现在就觉得自己胆大包天!
首场演戏加倍20万,第二场几乎白捡20万,第三场轻松收下40万,三场整整八十万,这个数字等同曹孟德挥鞭断流的大军哪!
若不是时间太晚该回家睡觉,必须给小遥作个好哥哥榜样。他其实挺想去风俗店济弱扶贫,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小姐姐……果然男人有钱就会变坏。
【播放歌曲:《乱世巨星》──陈小春】
【叱咤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
叱咤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
立马给威尔森配的BGM点赞,完全吻合当前心境,蓝斯踩着魔鬼的嚣张步伐返家,笑傲招福町街道往来的红男绿女。
哼着歌,脑中忽然想起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角斗士》,里面的奴隶商人曾告诫主角,“赢得观众,你就赢得世界!”
这段话他今晚深有体会,当全场都在为自己的胜利欢呼,英雄般的走下擂台时,真心是有种飘飘欲仙的快感……。
【蓝斯,蓝斯,你嘛时候是苍天堀第一啊?】
【就在今天!就在今天!】
“哈哈哈哈哈~”威尔森逗的蓝斯朗声大笑,“行啦行啦!伙计,差不多就好。我有自知之明,再吹捧就过分了!”
他悠悠放慢脚步,力图让浮躁的心灵重新沉稳。
有钱也只是初步站稳脚跟,不用烦恼吃饭睡觉等琐事,要处理的问题仍然堆积如山。
月光清冷黯淡,晨星闪闪,青年蓦然回想起三连战结束后,自己与墨镜王先生的对话。
……
“哗!蓝斯你小子原来是扮猪吃虎啊!瞧你这手剑术与狠劲,没地说,确实有吃这行饭的本钱。但我还是要提醒你,来的快去得也快,赚够了趁早走,免得哪时候一个不小心,你人就没啦!”
“王……哥,谢谢你的提醒,我知道此乃金玉良言。但是我不怕死,只要能死得其所。按照约定,现在请你告诉我,那位‘堀前之龙’古牧小姐,究竟是何方神圣?”
“嗯嗯……堀前之龙…嘿嘿嘿哈哈哈~~”王先生忽然笑得异常猥琐,像是偷鸡的黄鼠狼,“你知道为什么在上船前,我一听你报出称号,就相信你是她介绍的?”
蓝斯摸摸鼻子,“……呃,我当时也觉得太轻松,但没有追问的理由。所以,为什么?”
墨镜王拿下墨镜,搁到桌面上,“傻孩子,因为‘堀前之龙’这个称号,只有她本人这般自称,也唯有外地人会当真!
任何认识她的本地人,都不会那样叫她……”
“哗啊!听你这么说还挺吓人的。”
“作为练武之人,你是该感到敬畏。因为她就是里世界公认的苍天堀最强者!
三代目龙虎饭店总店长.‘苍天之龙’.古牧龙香女士。”
“这么厉害!?她也会来打竞技场?”蓝斯好奇的问道。
“怎么可能!那位女士是一般民众,和三途川关系淡薄,也很少参与江湖事务。她只守着堀前筋一条街,还有龙虎饭店的传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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