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人,扛着一把不知以什么材料制成的狙击枪,每开一枪,都能让准圣喋血,爆成出大片血雾。
另外那个,全身都覆盖着鲜血,但却不是敌人,而是他自己的。
只是,这并非是因为他负了伤,反而是他主动在流血,流的血越多,他越是凶狂、战力越高。
甚至,他只攻不防,每一次的受伤,都会让他攻击力暴涨一大截!
手中一把西瓜刀,砍死了成片的大罗金仙与准圣,大有从南天门一直砍刀蓬莱东路的味道。
这一幕,看的林自华眼皮直跳。
“他妈的,老大,我子弹都快打没了,打不过来啊!!!”
突然,那狙杀不少准圣的男子大叫。
“让我来!”
浑身鲜红,遍布鲜血的男人怒吼一声,猛然扑出,下一刻,他竟然化作一头巨大的血色天狼,张开如天一般的大口,扑向敌方。
“血魔弑天!”
最后,竟是一口将所有敌人,全部吞了。
这风骚且霸道的操作,给林自华都整懵了。
类似的吞人打法,林自华倒也不是没见过,但对方不是妖就是魔。
可眼前这个家伙,分明就是人啊!
活生生的人,百分之百是人,结果,他却一口,额,把那些准圣和大罗金仙什么的全部给吞了?
最离奇的是,被吞的那几个准圣,竟然都没办法反抗,好似被吞下去的同时就已经彻底凉凉。
这就很稀奇了!
按理说,到了这个境界的存在,哪怕是被吞了,也不至于直接就没动静了吧?
看来,是一种强横的秘术。
林自华没有贸然出手,而是等到大战结束之后,才缓缓靠近。
那两人却格外警惕,第一时间发现了林自华的存在,狙击枪瞬间瞄准,让他感到心中巨震,全身都有一种刺痛感。
“好强的狙击枪。”
远远看着那造型夸张的狙击枪,林自华啧啧称奇。
真的很不一般!
虽然不知道是如何做到的,但能以狙击枪狙杀准圣简直就特么离谱到家了。
“两位道友,别误会,我不是混沌异族。”
“看出来了,然后呢?要给你颁个奖吗?”化身血魔的男子变回了本体,且如今没了遍布全身的血液,看上去倒是十分帅气与清秀。
“你是谁,来这里做什么?为什么想要靠近我们?”
面对两人的逼问,林自华当即摊手,示意自己没有敌意,道:“我是林自华,我所在的宇宙跟你们一样,被混沌异族入侵。”
“同时,据我所知,混沌异族同时入侵了所有宇宙,它,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我之所以会离开自己宇宙所在的战场,并在混沌世界外围到处穿行,就是为了寻找合适的人结盟。”
“不知两位,是否有结盟的意向?”
“咦?!”
两人略有些错愕。
“你知道的倒是比我们想象中更多。”
“不过,结盟就能赢了吗?”
两人的警惕心降低了不少,但却并未答应:“就算你知道的不少,但你也想象不到,混沌世界到底有多么强横。”
“恕我直言,我们要做的,不是奋起反抗,而是尽可能抵挡一波波冲击,苟延残喘。”
“直到”
“覆灭的那一天。”
“反抗,是绝对没有胜算的。”
出乎林自华意料。
这两人知道的很多,但却很丧,全然没有什么斗志。
“不试试看,怎么知道呢?”
“试试?当然可以试试,但是凭什么试?就凭你我?”扛着狙击枪的男子嗤笑一声。
“莫说只是我们,就算再加上一百个、一千个我们又能如何?”
“依旧毫无胜算。”
“所以,才需要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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