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你还记得你第一次和我见面的时候,说的话吗?”
霍华德举起酒杯
江晨举杯,与霍华德碰了一下,疑惑地问道
“哪一句?”
“你说你在来找我的途中,为了躲避仇家,才装扮成乞丐的样子”
江晨喝完手中的酒,将酒杯放在桌上,摊了摊手
“对呀,但我觉得这并没有什么问题”
“我不认为一个正常人,伪装的时候会做到连指甲盖里都塞满了泥缝”
“这?这不正说明我伪装的十分出色吗?”
“不不不,你手指盖的污迹,那天晚上,在你洗漱完,咱俩一起吃饭的时候,我看见了痕迹,那是你短时间内无法洗掉的,所以,你在来见我之前,就已经当了很久的乞丐”
江晨看着眼前侃侃而谈的霍华德,一时间居然想不出来反驳他的观点。
我滴个乖乖,霍华德,你只是一个科学家,有必要看人家的手指盖看的这么仔细吗?
江晨不得不承认,这一点,是他没有做好伪装,毕竟在垃圾桶里想捡到一把剪刀,这难度太大了。
而江晨通过捡垃圾赚来的钱,基本上都花在了维持自己的生命活动上,怎么可能会想到花几美分去买一把剪刀剪指甲呀!
“史塔克先生,您很聪明,我确实是叛逃出来的”
“但我有一个疑问,您为何会如此确定,我的背后还有其他势力,而不是我自己捡到了那件东西来和你交易呢?”
江晨对霍华德史塔克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比尔,这种可能性,我不是没有想过,但我实在想不出,如果不是对那件东西十分熟悉的人,又怎么会懂的它的操作呢?”
“毕竟连我当时,都是向你请教后,才摸索出它的其他功能”
闻言,江晨之前的疑惑已经被霍华德解开了。
原来是这样,如果不是对手机了解的人,那么根本不可能会使用它,霍华德就是凭借这点,才确认我背后还有其他势力的吗?
既然如此,那我可以继续编一个故事……
一想到这里,江晨的脑海中立马便蹦出了一个新的说辞。
“史塔克先生,不知道您是否有兴趣听个故事?”
“乐意之至”
与霍华德碰完杯,喝了一口酒后,江晨开始和霍华德讲起自己的经历(故事)。
“史塔克先生,知道华夏吧,其实我是一个华夏人,我叫江晨!而比尔维尔逊是我来到美国后,给自己取得名字”
“在华夏,我们江家,是北平最有权利的家族之一,掌握着华夏最先进的技术与科技……”
“本来,我作为江家的长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整个北平,只要有人见到我,都得称呼一声江爷……”
“可好景不长,三个多月前,我母亲因为结核病去世,我父亲没过多久就取了一位高管的女儿,可这位高管的女儿,我的继母,她也有一个孩子……”
“我的继母怕我会和他的孩子争夺江家的财产,便派人暗杀我……”
“她第一次暗杀我失败后,我便和我的父亲提起此事,可谁能想到,我父亲和我继母的家族有合作,他们正在研究一项跨时代的科技产品,所以并没有听我……”
“没有办法,为了防止被继母杀害,我只好整天待在家里,不敢出门……”
“直到有一天,浑身是血的父亲找到我,将一块黑色的板砖交给我,也就是之前我与史塔克先生你做交易的那件东西,我父亲教会了我关于它的所有操作方法……”
“可我没想到,我父亲教完我所有的操作方法后就仙去了,我父亲的护卫在带我逃出北平的时候,为了防止我哭,便将我打晕,送上了一艘前往美国的轮船……”
说到这,江晨非常时宜地用左手遮住自己的双眼,然后用力地将眼睛睁到最大,右手却拿起酒杯,在嗦了一下并没有的鼻涕后,将酒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时间把握的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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