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龙族却不一样,它们对血脉的执念,是时时刻刻存留在血脉中,当你用力的呼唤,就能收到同类的共鸣,那种感觉就像你在雪夜里狼嚎,永远会有一些哈士奇在回应你一样,非常奇妙。
所以巨龙对血脉的执念,会比人类更热切。
奈格里斯很欣慰,奈爱丽也是很在乎血脉延续的,正想夸赞几句,就听到她恨恨的道:
“多培育几只幼龙出来,自从我们最后一头雄龙死去后,红铜龙族的那条恶母龙米乐蒂尔,就天天带着她家那只幼龙来我们领地串门,动不动就炫耀哎哟哎哟,小幼龙原来会这样这样的,你们没见过吧?太可爱啦,气死我了,你多培育几只幼龙出来,让我带过去串门。”
“”奈格里斯无语,血脉延续这种严肃的话题,但奈爱丽却只想着去串门炫耀,这该死的胜负欲。
“你该不会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才躲到这里来的吧?”奈格里斯问到。
正常的巨龙都不会选为择沙漠这种贫瘠的地方当领地,这里的生态供养不起一头巨龙,如果要掠食,就必须飞得更远,对体力和魔力都是一种损耗。
所以巨龙的领地,一般都是富饶的森林,海岛,草原之类的,特别是海洋,实在找不到东西吃的时候,巨龙们还会去海里钓鱼。
当然,巨龙钓鱼的方法和人类不太一样,它们会把诱饵洒进海里,等鱼群聚集到海面,便一记龙息直接烤熟或者冻成冰块,又或者卷到空中。
没有特别的原因,奈爱丽不会想到在沙漠中建立领地的。
“嘿嘿。”奈爱丽露出的尴尬笑容,让奈格里斯知道自己猜对了,没好气的摇摇头。
奈爱丽连忙辩解到:“其实也是有好处的,一来,有人类的供奉,我其实不需要太费劲去找东西吃,二来,因为他们的信奉,我虽然没办法点燃神火,但你不觉得我状态要比我的年龄要好不少吗?”
“当年你被抓后走,通过血脉呼唤,留给了我一些点燃神火的关键信息,所以我才来这里试试,因为外面的智慧生物都被瓜分完了,人类信奉光明,精灵信奉生命之树,矮人信奉战神,我可不敢惹他们。”
“当年刚来这里的时候,绿洲这里只有一千多人,我教他们种绿枣,挖窝棚,后来人数越来越多,还分散到别的绿洲去了,现在,信奉我龙母奈爱丽的信徒足有二十万左右,分散在三十几个绿洲上。”
奈格里斯听得点头不已,能在主物质位面这种地方攒下二十几万信徒,很不容易了。
从玛拉镇一路过来,奈格里斯已经看清楚这里的形势,人类世界被光明教会经营得滴水不漏。
城镇里最豪华的建筑,永远是那里的教堂,信徒衣不蔽体食不裹腹,也要省下几个钱去供奉教会的那些牧师祭司。
诚然,牧师祭司们能治疗一些小痛小疼,给于人们心灵上的抚慰,但也吸干了一个地区的发展潜力和经济。
所以,对光明教会而言,信徒就是财富,就是羔羊,就是资产,他们绝对不会让异教徒出现在圣光的射程范围内的。
绿洲这里,一来距离人类世界太远,二来,光明众神的失踪,已经让光明教会失去进取之心,不再热衷播洒神的荣光了。
想到这里,奈格里斯突然失声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奈爱丽生气的说到:“虽然我的信徒没有你的多,但也是我苦心经营出来的,他们还奉献了我很多信念,你不许笑话我们。”
奈格里斯羞愧的连忙摆起小爪子:“不不不,我不是笑你们,我是笑别的东西。”
它哪敢笑啊,它现在可能一个信徒都没有,早就神格不保了。
“你知道精灵的生命之树现在最信谁吗?你知道光明教会的三位红衣大主教,哦,现在只剩下两位了,其中之一信奉的是谁吗?”奈格里斯笑着说到。
“信奉的是谁?”红衣大主教当然信奉光明众神啊,生命之树信谁?生命之神自己就是神,生命之神,还能信谁?
“哈哈哈。”奈格里斯哈哈大笑,正在这时,奥勒姆跑过来了:“大人大人,安格大人,不好了,有沙盗,有沙盗正在挖你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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