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凶手大概率有一定社会地位,或者有美满家庭。”林译眉头紧锁,“有没有可能,凶手精神有问题,心理变态,死者某些特征激起了他的杀人欲望。”
“如果凶手把分尸煮尸当成艺术,可如此草率丢弃尸体,前后矛盾。而且为了获得满足感,这种心理的人一般会再次犯案。
一般影视剧把凶手立成心理不健全,变态的人设,更多是为了艺术效果。
可你去查阅一些真实案件会发现,多数凶手的作案动机和手段其实很纯粹。
趋利避害永远是生物最本能的天性。”
“这不又绕回原点了吗?”林译彻底无语。
“并没有,抛尸地点在东大附近包括校园内,根据刚刚分析,凶手大概率与死者认识,从生物趋利避害的天性来看,说明凶手大概率不是东大的人。”
林译蹙眉:“难道是老乡?”
“老乡的概率也很小,从几处抛尸地点看,凶手对东大校园和周边环境很熟悉。
不过可以肯定,如果死者当晚去见的人是凶手,那凶手位置与东大距离不会太远。”
“怎么说?”
“一个女孩,能晚上出门,肯定不会走得太远。”
林译喃喃自语:“不是校园的人,不是老乡,对死者和东大环境又很熟悉,这范围太大了。”
……
走出教学楼,根据资料信息,来到附近一处抛尸地点。
过了这么久,环境早已发生变化,林译巡视一周,找了个寂寞。
“换做是你,抛尸地点会怎么选?”脑海声音问。
“我?”林译想了想,“应该离作案地点越远越好吧。”
“远抛近埋?不止这个。”
林译想了一会儿,摇摇头,实在想不出。
“当然还要熟悉抛尸环境,就像刚刚的分析。比如你刚到一个陌生环境,或者刚接触不熟悉的人,心里肯定紧张,并伴有不适。”
林译恍然:“所以凶手抛尸地点的选择,既要熟悉和舒适,还要距离够远。”
“总的来说就是安全感。”
“这么说,凶手与东大距离很远?”
“不见得,如果有外力因素突然破坏,凶手会本能放弃其中一项,或是距离或者熟悉。”
“外力因素?治安队?”林译皱眉沉思,“可如果是这样,凶手放弃了什么呢?”
“这几处抛尸地点很说明问题。
其中一处抛尸地点,是距离东大十公里外,一处居民区附近排水口。
那里发现死者头颅和衣物,这些物证都有一个特点,就是能直观辨认出人体特征和身份。
凶手在杀完人后,可能下意识先把死者人体显著特征丢弃。
所以没推断错误,那里应该是第一抛尸地点。”
“何以见得?”林译问。
“难道凶手在杀人之后,先丢掉不易辨认的人体组织,再留着死者衣物和头颅,等待治安队排查?”
林译立刻明白了。
“还有资料中显示,在找到的碎尸块中发现了猪肉。”
“这能说明什么?”林译在案件资料中也发现了这点。
“凶手很可能在混淆视听。
我们假设一种情景:凶手杀完人之后非常惶恐,毕竟是第一次作案。
可天性使然,为了逃避罪责,残忍把尸体切割并烹煮。
趁着夜色无人,把头颅和衣物带到一个很远并熟悉的地方丢掉。
可就在他要处理剩余残骸时,抛尸地点被意外发现,治安队开始进行排查。
凶手没想到这么快被发现,可事实已经发生,面对成百上千治安队员的眼睛和猎犬的鼻子,直接丢弃目标太大很容易被发现。
凶手一咬牙,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开始分尸。
看着眼前的尸块,凶手明白还是太明显,于是偷偷买了猪肉混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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