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成了一条紫色的人鱼,无论如何,这条尾巴的确强壮而美丽。他诧异地打量尾鳍,不明白要如何行走:“这是鱼的脚?”
“对。人鱼生活在水中。”
“福坦洛丝有水吗?”
“别忘了,这儿是‘闪烁之池’。”约克毫不犹豫地说,“而且,桑德,你是元素生命,你本就不用走路。”
“我从没下水过。”
“你会喜欢的。瞧。”他碰了碰桌台,整个人悬浮起来,慢慢向反方向飘去。“我们一直遨游在元素之海嘛。”
“就是这样。”桑德同意。他很快尝试着摆动鱼尾,并用鳍刺在地板上刮擦。“那么,你要腿干嘛呢?”
“我有很多人类朋友,我喜欢他们的样子。”约克解释,“塞恩他比较喜欢精灵。样子是固定的,倘若你用人类的脑袋搭配人鱼尾巴,那就太奇怪了。当然喽,也有族人偏爱这种……”
“人鱼从不上岸,是不是?”
“你抓到关键了。”约克一挑眉,“他们的尾巴可以变成双腿,只不过需要一点魔法。现在要试试吗?”
“不。”桑德拒绝了,“等我想换的时候,会再找你,呃,预约的。”
想不到我这么有耐心。约克心想。他挺喜欢这小子,理由也很容易找:首先,桑德比他年轻得多,其次嘛,“雷电”的色彩令他非常熟悉。
“我前不久也在诺克斯。”约克甚至对他吐露,“那有个和你一样颜色的家伙,却不是我们的族人。你肯定没见过。”
桑德问:“一个紫色的人?”
“不。他是个暗夜精灵,来自另一个位面。那个世界没有太阳。”
“有闪电吗?”
多有趣的问题。“我认为有。”约克大笑着回答,“虽然很遗憾,但即便是没有太阳的地方,也会有光明存在。地下世界是有光的,有光才有影。”
“你说起话来比我妈妈有趣。”谁料得到,桑德竟也能与约克聊到一块儿。合该我们撞个正着啊。“我之前也在诺克斯。这里不是诺克斯吗?”
“这儿是闪烁之池,桑德。我们称之为故乡的元素疆域。”
“我注意到了。”这孩子回答,“城里没有夜晚。”他又转过头,继续张望那栋闪烁着霓虹般光彩的建筑。“我想到那边去。”
“你妈妈没说修补好魔法后要怎么做吗?”
桑德立刻警惕地看着他。“待在家里,哪也不许去……?”原来这小子并非什么也不知道。
“当然不。你已经有了皮肤魔法,伙计,正是该到处转转的时候了。不然你修它干嘛呢?”
紫光西塔张大嘴巴。
“我可以带你参观这里。”其实我也没回来多久,约克心想,就当是重新认识玫瑰城了。“我知道有个地方能见到湖衣。”
果然,这小子兴奋起来。他确实不愿意就这么回家。“太棒了!”他抓住约克,一道极度明亮的闪光掠过眼睛。“现在带我去玩吧,哪儿都可——”
约克反手抓住他,朝下狠狠一扯。“雷电”失去了平衡。他们跌下桌台,撞进一堆颜料桶里。
……与此同时,尖锐的碎裂声自身后传来。约克回过头,只见玻璃碎片落了满地,而桌台上桑德的位置,此刻有个极度光滑的孔洞,边缘还冒着高温留下的丝丝烟雾。
“女神啊。”他轻声嘀咕。
桑德极不熟练地操控着鱼尾,还没爬起来。“怎么了?”
“有人拿枪瞄你。”我就知道,前佣兵心想,眼睛里的“闪光”其实是枪口在充能。“嗯,他还开枪了。”
“什么?”小鬼不懂。
“用的是激光集束枪。见鬼,我就没见过有人拿它对着同族。”约克可是知道,西塔制造的高温子弹是能够熔穿皮肤魔法的。在伊文捷琳陛下颁布重生限令前,许多郁郁寡欢的族人选择用它来自杀。
况且,激光集束射程有限,即便是失误激发,也绝无可能恰巧瞄准桑德、打进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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