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守拙只所以如此看着刀,是因为他还想扎个势,只有把势扎得牢一些,狂一些,这些人才会感到害怕,只有他们感到了害怕,他才能找到逃出去的机会。
刀上闪着寒光,莫守拙突然很喜欢这样的寒光。
如果刀上再染上血,他会更加喜欢。
这样的想法,只有一点点是来自于他自己,更多的,是来自于原主飘凌。
莫守拙不喜欢杀人,在那个文明社会里,杀人是犯法的,除在了战场上。
但原主飘凌喜欢,他已经杀了太多的人,而且杀人不太讲道理,早就习惯了闻那血腥的味道。
受了原主的影响,此刻的莫守拙,也喜欢看刀,闻血腥的味道,甚至喜欢杀人。
“杀我王子者,必死。”将军已经怒火冲天。
“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包围莫守拙的士兵集体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叫声,声势极其骇人。
莫守拙故作满不在乎,仍然看着手中的刀,心里却思讨着逃跑的机会,他可不想留在这里白白送死。
“人是我杀的,与赢非无关,你放他下来。”莫守拙的语气很轻,却好似绝无商量的余地。
将军一声长笑,手中长剑突然逆转,剑从赢非前胸穿入,洞穿而出。赢非哀嚎着抽搐了几下,头颅一垂,死了。
族民之中,开始传出压抑的恸哭之声。
“唉!”莫守拙叹了一声,“我本不想杀你,你却自寻死路。”话音刚落,人已朝着将军所在方向扑去。
身形看似是扑向将军方向,但本意却是逃跑。
士兵们受到了欺骗,纷纷向着将军方向聚拢,后方闪出了一个大大的空隙。
莫守拙前扑的身形嘎然而止,掉转身体向后,撒腿便跑。
一百米跑,十一秒二,这是莫守拙在部队里的最好成绩,这样的成绩,可以使一个人拥有超强的爆发能力。
在士兵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莫守拙已经脱离了包围圈。
但是莫守拙并没有再跑,而是站在包围圈之外,看着士兵们。
莫守拙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他若是这么跑了,士兵们定会把满腔的怒火洒到大骆族民身上,整个大骆部落,恐怕会被杀个鸡犬不留。
身为穿越之人,他不能惹下这等惨案。
所以,莫守拙在等着将军和士兵们来追,他得想办法把他们引走,引到密林里去。
西戎部落的士兵,经历了太多刀尖上舔血的铁血战事,早已视生死如草芥,视人命如蝼蚁,先是王子被杀,再是受到奚落,野性的复仇欲望,如地狱之火,在胸膛里熊熊燃烧,爆出愤怒的骂声和诅咒声,莫守拙一句也没听懂。
场地上的大骆族民早已仓皇散去,躲入房屋树林之中,竟无一人敢上前帮忙。
当死亡来临之时,再野蛮的部落,再野蛮的人,也会不由自地变成缩头乌龟,将自己的身体,紧紧地缩进坚硬的壳里。
只有有娇,依然站在原来的地方,一双小手的手心之中,全是汗水。
正如莫守拙所想,士兵们在身后紧追不舍。
莫守拙转身再跑,进入密林。
特战士兵被称为密林之虎,草原之狼,水中之鲨,戈壁之鹰。
进入密林的莫守拙,迅速消失在了密集的灌木丛林之中。
五百士兵散布开来,成组成队,于密林之中搜索前进。
这正是莫守拙想要的。
一个人被五百多名士兵于空旷之地包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在密集的青铜武器之墙面前,只有受死的份。
而密林,却是一个展开杀戮的好地方。
飘凌曾经有过不带一米一粟在藏南的密林之中独自生活一个月的经历,那是作为特战队员的必训内容,野外生存。
渴了喝清溪的水,饿了采野果,猎野鸡,吞蛇胆,喝蛇血,睡觉在树上,每一刻每一秒,都保持着绝对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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