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晚饭是红烧排骨和清炒空心菜。
如果没有方韶的主动介绍,许岳甚至认不出来面前的两盘焦炭究竟是何方神圣。
“很棒。”许岳硬着头皮夹了一筷子菜塞进嘴里,直着脖子咽了下去,“如果我是这头猪,我会为自己变成这样的美味而感到荣幸。”
“真的吗?”方韶又惊又喜,“可是你刚刚夹的是空心菜耶……”
“好吧,能把空心菜炒成红烧排骨的模样,也是很厉害的。”许岳面不改色。
“那今天的厨艺品鉴环节就到此结束了。”方韶掏出一个小本本,满意地在上面记了几笔,“今天的夸奖跟之前一周的都不重样,很不错。”
“那是因为你一个周做的菜都不重样。”许岳继续面不改色。
“好啦好啦,差不多得了。”方韶站起身,把桌上的两盘焦炭倒进了垃圾桶,“今晚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许岳反问道。
“随便。”
“烧烤?”
“不要。”
“火锅?”
“不要。”
“要不就吃红烧排骨和清炒空心菜吧。”许岳看着垃圾桶里的焦炭,忽然来了灵感。
“随便。”
……
这顿晚饭一直到一个小时之后才吃上,倒不是因为这两个菜有多难做,主要是得先把爆炸现场一样的厨房清理干净。
吃过晚饭,方韶慵懒地窝在沙发里,把印着小熊的棉质睡裙拉到膝盖下面,遮住两条颀长的小腿。
她认真看着还在厨房忙着刷碗的许岳,忽然问道:
“许岳,咱俩什么时候结婚?”
“你说什么?”许岳从厨房探出头来,手里继续叮叮咣咣地刷着碗,“什么香椿?现在是夏天,香椿到夏天就不好吃了。”
方韶翻了个白眼,清了清嗓子大声喊道:
“结婚!我说咱俩什么时候结婚!”
厨房里的叮叮咣咣突然停了下来,许岳把沾湿的双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慢慢走出厨房,走到方韶面前,蹲下。
一把握住了方韶露在睡裙外面的双脚。
方韶的脚很好看,流畅的足弓,圆润的脚跟,端正且略带粉色的脚趾,没有拇指外翻,也没有经常穿高跟鞋磨出来的茧子。
方韶紧张地缩了缩腿,十粒小贝壳般的脚趾也蜷了起来。
许岳松了口气。
要知道,他第一次这样做的时候,方韶差点一脚把他踹到三条街之外的执法厅。
而现在只是缩一缩腿,简直比当初进步了一整个银河系。
当然,这期间少不了许岳对她日复一日的脱敏训练。不然方韶也不会这么快就能适应“握住脚”这个动作。
“如果你想,那当然是什么时间都可以……”
许岳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很有磁性。
如果是在平时,方韶听见许岳用这种声音说话,肯定会用手捂住嘴巴做出干呕动作,但今天也不知怎么了,许岳的夹子音居然让她心里像小猫抓挠似的痒痒……
方韶的身体软在沙发上,被许岳握在手里的脚趾也舒展开来,她慢慢闭上眼睛,红唇微启,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贝齿。
屋里瞬间充满了旖旎的空气。
许岳松开了双手,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甚至能感受到彼此炽热的呼吸……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
手机响了。
妈的!
许岳简直想顺着信号过去掐死这个不识时务的笨蛋!
他迅速思考了一下这个时间打来的电话会有多重要,很快得出结论:无非就是推销保险或者执法厅那边又出了凶杀案。
两者在罕见程度方面相仿,重要性方面更是不分伯仲,也许执法厅的案子会稍微难处理那么一点点。
在第七区这个充斥着混乱和暴力的地方,今天没有新的凶杀案才是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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