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出这个问题的自然是温言,虽然不明所以,但总感觉这里的人对肖恩似乎怀着淡淡的敌意。
温言对此自然十分关心,他十分希望能帮他们化解这淡淡的敌意,把它变成血海深仇。
“肖恩死了当然开心咯,小兄弟,看你的面孔很生,你是新来的吧?”
一名和善的大叔拍了拍温言的肩膀,见他还在嘬烟屁股,从口袋掏出两支卷烟递给他。
“对呀,我第一次来,感觉这里的气氛很友善,不像其他地方的人看起来很凶的样子,我挺喜欢这里的。”
温言半是真心半是恭维地回答。
“这就对了,我们和你说的那些人有本质上的区别,虽然都是在这片土地上艰难地活着,但我们大多是原本就出生在这里的人,而实际上,贫民区还有大部分人是因为在魇城混不下去被赶出来或是逃出来的。”
大叔叹了口气:
“看你的样子应该原本也是城里人吧,但我能看出来,你和他们不一样,在你的眼睛里我看不出凶戾,虽然不知道你来这里的原因,但是既然你喜欢这里,愿意住在这里也是没关系的。”
温言点点头,也没有明确表达自己的想法,只是进一步问道:
“其实我之前一直以为,贫民区都是一帮野蛮人的,在我逃出来的第一天,还看到有人为了一口吃的就可以毫不犹豫的杀害其他人。
可是来到你们这里,我又觉得似乎又不像我想象的这么残酷,这是为什么呢?”
“我来说吧。”
这里少有的戴着眼镜的长发男人离开了那边关于神秘人的讨论,靠了过来,将挡住了半张脸的油腻头发扒开,露出深邃的双眼:
“在我离开魇城的时候,和你的想法是相同的,我去过很多贫民窟,见识过每个聚居地的风貌,我想我的认识会更透彻些。”
关于贫民区系统全面的信息正是温言想要的,闻言他也是心中一喜,当即拿出一枚硬币换来三杯高粱酒,将其中两杯分别递给大叔和长发男。
接过酒水的时候,温言的内心稍稍有些复杂,在这里,一条人命居然只能换三杯酒,想想前不久跟着组长收保护费的时候,对比下来估计最穷的人都比这儿的人要活得滋润。
见到温言如此大方,大叔和长发男也是十分意外。
长发男倒是还好,听他说话的口吻和气度似乎也见识过大风大浪,反而是大叔语重心长地告诫温言,像他这样的年轻人应该时刻记住财不露白,否则很容易被人惦记上。
一股暖意涌上温言的心头,他对大叔的好感度直线提升,如果说这确实是对方的真心话,那的确挺令人感动的,目前来说,温言暂时没有从他身上看出什么图谋和虚伪,那自然不会介意这份关心。
各自喝了一口酒,温言和他们也更熟络起来。
三人相互介绍了一番,互相知晓了名字。
大叔叫晁义,长发男叫公孙用,他们原本就认识,晁义是土生土长的贫民区人,是这里罕见的乐于助人的人,因此人缘极好。
而公孙用来了三年,游历整个贫民区之后最终决定在这里定居,谈话间偶然透露出的信息让温言推测,他过去的地位应当不会太低,就算不是二等官职人员,也至少是三等商人工匠。
光是他说话的条理和渊博的学识,就是晁义远远不及的。
如果说晁义是文盲水平,那公孙用怎么着也是个本科。
而且让人惊讶的是,邋里邋遢,似乎很长时间没有洗漱过,看上去和晁义一般大的公孙用,竟然是温言的同龄人,也就比温言稍长两三岁。
“言归正传,虽然一直说贫民区是法外之地,但是基本的社会结构其实还是存在的。
经过我长达近一年的观察,发现其实所谓的聚居地的领主,性质是十分特殊的。
首先,所谓贫民区的领主,其实基本上反而都是魇城人,虽然残酷,但是城里人的能力的确高出贫民区的人一大截,否则也不可能整合整个贫民窟或者说聚居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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