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煜的神色在看到这只信鸟时缓和了很多,抬手捏起胖乎乎的小家伙,取出了信。
赵云惊奇的看着王煜掰碎一块糕点,放在桌案上,那胖乎乎的信鸟就在那闷头吃了起来。
赵云:……他好像知道为什么这只信鸟格外的圆滚滚了,比刚刚那只胖了至少有两大圈。
王煜看着小胖鸟闷头干饭,眉目之间多了笑意,而后展开了信纸。
是王莽对于王煜送过去的和珅写的信,信上表示和珅还不错,没想到他除了特别贪财,还真的不是个草包废物。
在改制上,和珅的脑子还是很不错的。
这点王煜当然心知肚明,和珅在没有被利益冲昏了头之前,可绝对是个可以称得上“惊才绝艳”的能臣。
要不是和珅做的事情太不好,影响太深远了,王煜还想让他重新在中央任职,继续从小官做起呢。
到时候看看和珅是如何一步一步的成长为肱股之臣的。
可惜了,和珅现在只能去地方当官了。
不过好在,王莽那里可以容纳他,而这点也能看出王煜当时做的决定是很正确的,他留下和珅一条命,正好让和珅在王莽改制时起到作用。
王莽那个性子,自己嘴上能劝王煜一切慢慢来,不要操之过急,但是他自己可不会这样做,性子比王煜还急。
正好放个和珅,可以让王莽一切稳着点。
王煜思来想去,最终还是不放心,写了一封信回给王莽,让他事事稳住,改制的事情千万不能操之过急,不然可能会引起当地一些势力的反扑。
而且普通的百姓,也需要一点时间,慢慢的适应改制。
在王煜读信、写信时,赵云就呆呆愣愣的看着那个小信鸟,闷头干完了一整块糕点。
这胖乎乎的信鸟还真是新奇。
王煜捏起干完饭的信鸟,将信塞到它的信篓里,拍拍信鸟的头,就把它放飞了。
看着信鸟逐渐远去,王煜唇角勾起一抹笑,让婢女进来把桌案上的糕点碎屑收拾了,
“我去换身衣服,你在这稍等。”
赵云点头,王煜便去了偏殿。
就在赵云喝完半盏茶时,王煜已经回来了。
赵云眼前一亮。
王煜褪去了刚刚华贵的紫金袍,身上穿着月牙白色的长袍,腰间带着玉带,紫金冠也换成了普普通通的白玉长簪,长发冠起,面如冠玉,一笑间唇红齿白。
整个人一下子就从世家大族的风流世子,变成了温润如玉的名门佳公子。
果然是人靠衣装。
这月牙白色的衣袍很挑人,若是气质不温润出挑,只会让整体的美感不增反减,而王煜居然连什么衣服都能驾驭。
毕竟世家大族培养了多年的气质在那,要是这点还不行,王煜只能默默地来一句,家里钱都白砸了。
看着赵云眼中复杂的思绪,王煜淡笑:
“走罢,出门转转。”
赵云应了声,出内院时,林一和另一个暗卫也已经褪去了一贯的夜行衣,换上了府中侍卫的常服,跟随在王煜和赵云左右。
其实王煜之前出门,都是林一专门取了名字的几个暗卫,身着常服陪同,但是王煜现在重伤未愈,又非要出来,林一只能自己来了。
王煜应该是猜到了这点,心中有些无奈。
他只是莫名想出门罢了,又不是找人打架。
而赵云看到林一时,虽然面上不动声色,心中却很惊讶。
这个暗卫,内息浑厚,收容有度,光看内力,应该在他之上!
赵云一时又对王煜有了新的认知。
此时还是初春,不少柳枝发了新芽,京城的街上,人来人往,很是繁华。
这条街上卖东西的不少,王煜带着赵云走走停停,为孙尚香买了几只簪和一对步摇。
以他的眼光,这簪和步摇,孙尚香会不会喜欢另说,但是材质都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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