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妮:“二十多年?真让人难以置信,你看起来只有十几岁。”
“愚蠢的人类之子!”地缚灵失笑,“我和你们人类不一样,我是巫师,十几岁臻至绝顶,容貌从此不会改变,我不会老,再过多久还是这副模样。顺带一提,”指着天上的蛹,“这些被我困在蛹里的人类也不会老,关得久的,等到他们出去的时候或许儿孙都比他们年纪大。不过他们仍能听见外面的声音,听得见我们说话……妳不怕到时他从蛹里出来,仍然年轻英俊,而妳则已老态龙钟吗?”
邦妮:“无所谓。虽然我们人类不像你们巫师能长生不老,但我们看重的不是这些。或许我们无法像巫师那样强大美丽,但我们伴随彼此老去,不也是很美的一件事吗?”
地缚灵:“恕我提醒妳,他在这蛹里不会老,但妳不一样。你们两人的时间轴不一样,是要如何“伴随彼此老去”?”
邦妮:“这都不重要,无论克莱德变得如何,我看他的眼神仍会像我俩第一次见面那样,永远不会改变,我知道他也是一样的,无论我之后变成怎样,他看我的眼神也不会改变。你们有你们的青春永驻,我们也有我们的永恒。你们能让生命的时间不再流淌,我们则能让某些事物不随着时间流逝消弥。人类虽然会老会死,但也有我们自己亘古不变的事物,克莱德就是我的永恒。”
这番话顿时打动地缚灵,没想到弱小的人类,也拥有自己的永恒,且这永恒似乎比巫师能永远留住时间还来的可贵。老实说,自己虽然长生不老,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时间之于自己是飘渺虚无的存在,自己只能带着永生在这无尽的时间里,漂泊于无边无界的世界。人类虽然弱小,却真的能掌握什么,他们能在有限的生命里,过的充实有价值。而巫师的生命像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流沙,既握不住也无法留下深刻的印记,能轻易随风消散。
地缚灵:“妳认识他很久了?”
邦妮:“我认识他一辈子了,从我有意识以来就一直和他在一起。我们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不过,不管他长到多大,在我心中仍是当年那个初识时的小男孩。”
闭上眼,邦妮就能看见那因为被人欺负,而哭红鼻子揉着眼睛的小男孩。如今他却已长得比自己还高,还是个枪法能与她并驾齐驱的勇者。
地缚灵看着邦妮一旁的枪,“我看那家伙与妳持同样的武器……你们要是打起来,谁胜?”
“他的枪法是我教的,”邦妮挑眉,“你说呢?”
“听起来,”地缚灵来了兴致,“妳对自己的枪法很有自信?”
不愧是“人间凤凰,巫界战神”这家伙的好战程度可见一斑,邦妮心叹,她看得出来地缚灵跃跃欲试,举枪问:“要试试吗?”
地缚灵是个好战的家伙,卡玛女巫深知这一点,才故意对地缚灵下了个就算战胜所有人也无法破解的诅咒。要是不这么做,地缚灵会为了破解诅咒不惜摧毁一切。邦妮只记得腹俳地缚灵,却忘了自己的好战程度与地缚灵不相上下,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正在和巫师下战帖。
地缚灵笑:“妳是人类我是巫师,怎么比?”
这时忽然有人类说话声逐渐靠近。地缚灵灵机一动,“来得正好!”转头问邦妮:“妳听见了吗?”
邦妮:“什么?”
地缚灵心想:她是人类,听不到那么远。
地缚灵:“现在有几个人类正往这里靠近,我要妳去和他们比划。”
邦妮:“有人来了?等等!你要我去和他们比划?为什么?”
地缚灵:“我想见识妳的枪法,但如妳所见,我是巫师,妳是人类,我俩不能比划。但这些人不一样,他们是人类,妳能和他们打。怎么样?让我见识一下人类的枪法?况且有法力者一定能胜過妳,因为他们能借助神奇的力量,不至于败给妳这个普通人类,这样妳还能顺便替我审核来访者,只让具有特殊能力者过来。”
“开什么玩笑?”邦妮失笑,“你是把人类当作娱乐的工具吗?况且我要以什么为由跟他们比划?”
地缚灵:“妳就说这是我的命令,唯由与妳比划获胜者才能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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