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二十到三十五之间!”陶旭说一句,孙三便记一句。
“身高不得低于六尺,体重不得…..”
孙三真不愧是职业书记员,陶旭刚刚说完,他就已经全部记录下来。
“回小郎的话,这年纪身高体重都好说。只是这识文断字,却难寻啊。”孙三皱着眉头道,“这年头,能混口饱饭吃就不错了,哪里还供得上念书呢。那乡里能念的上书的,都是有钱人家!”
孙三朝身后的太守府努努嘴,示意都是谢奕这种士族人家。
“就算真有,那也都是些身娇体贵的白面秀才,哪里有小郎要求这般高的人呐。”
“那就先寻身体素质合格的人罢!”陶旭叹了口气,既然军官的标准找不到人,那就先找士兵吧,只要训练得当,战斗经验丰富以后,也可以拔擢为军官嘛。
“这个也不好找!”孙三苦着脸道,“小郎你想啊。这晋陵郡的百姓十有八九都是中原流民,好容易朝廷给分了块地,每年要出的傜役赋税都凑不齐,家里要是有这等壮汉舍得放走,那全家老小就等于饿死啊。”
“这个不难!”陶旭早就想好了,“只要他跟我走,他全家都可以一起走!”
孙三瞪大了眼睛,意思你怎么这么傻?别人招兵只招一个,你倒好,全家老小都带走,是嫌赔的不够多么?
陶旭却有自己的想法。
他要建立的,不只是一支军队,更是一个能循环补充的生态系统。
一支军队的战斗力不仅体现在训练、装备、指挥等直接因素上,更体现在后勤保障的间接因素上。
家庭,正是军人最大的顾虑之一。
昨天的刘建爆发出的战斗力更加让陶旭坚定了这个信念。刘建知道哪怕自己战死了,陶旭也不会丢下他的家人不管,相反,陶旭会更加看顾他的妻儿。说不定看在他忠心的份上,还能额外提拔他的孩子。
其他的士兵没有像刘建铁到那个份上。沈奂自不用说,他的手下们也都蒙沈家照顾,在吴兴郡安居落户。不仅可以从朝廷和王恬那里领到军饷,还可以从沈家额外再领一份军饷。如此优厚的条件,他们怎么会不卖命呢?他们还生怕这样的好事被人抢了去呢!
从另一方面来说,家人在沈家的控制之中,这些士兵就不会做出背叛沈家的行为来。
当初在石城,明明是庾怿任命的霍佐官阶更高,但周楚一声令下投降,他的士兵们就毫不犹豫的投降了。这些也都是周家的私兵部曲。
“你们都听好了!”陶旭把那新招的二十多个壮丁叫到跟前。
“我是朝廷新任命的徐州行军司马,来京口就是来募兵的。”陶旭背着手在新兵们面前转了一圈,“我也不说什么国仇家恨的大话,只说一句。跟我走,有饭吃!”
一听有饭吃,新兵们原先沮丧的表情变得犹豫起来。
“我知道,你们在晋陵还有家眷。没有关系,可以一并全都带来。我摆明了说,我兄长乃是长沙郡公。但凡跟我走的,家眷全都可以安置在长沙郡。能种地的,我会借给你们地去种,能养蚕纺织的,我也会借给你们蚕种桑地。和在晋陵郡向朝廷借粮比,你们自己选一项吧!”
这项政策一出来,那些新兵顿时炸开了锅,纷纷讨论起来。
东晋时代,人就是财富,人就相当于牲畜一般的生产力。有了人,才有一切。
陶旭的财力做不到带走所有的人,他只能尽可能的把有利用价值的人给带走。当然,就算他财力允许,大张旗鼓的薅朝廷的羊毛,别人也不会答应,两三百人的家庭已经是极限了。
“另外,你们出来当兵,每个月还有三贯钱的军饷。这是朝廷发的,我个人再加三贯,等于每个月能拿六贯钱!孰优孰劣,你们可以自己选!”
等陶旭说完,别说那些被挑中的新兵了,就是那些那些被淘汰的老弱病残们也都眼红了。他们原先还在暗自庆幸自己不用去前线送命,可一看参军居然能把家里人的户口都解决了,这等好事怎么就让自己错过了,都纷纷表示自己还能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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